公共藝術
公共藝術(英語:)是指放在公共空間、面向公众开放的藝術作品。 公共艺术有三个公认的基本属性和要素:公共性、艺术性、在地性。这也是公共艺术和其他艺术门类区分的标准。 公共艺术形式多样,最早至少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时期广场上的公共雕塑。至今雕塑也是公共艺术的重要形式,例如人行道上的銅像,广场或公园的紀念碑。公共藝術也可包括公共空間裡的各種藝術表現,例如建築物;或是可以使用的物品與設施,如桌椅和路燈。台灣常見的公共藝術多設置於大眾交通設施站內(如捷運站[1]、火車站、高鐵站等),或大型建築附近。 公共艺术是近年来蓬勃发展的新兴学科。随着社会经济水平和人民物质生活的提高、城市化进程的深入,城市公共空间的艺术情趣和社会功能越来越受到重视,这是近代公共艺术得以蓬勃发展的源动力之一;另一个原因是当代艺术的民主化运动,使得艺术品从博物馆中走出来,走到公共空间,走向公众生活。 公共空间虽是公众共有,但多由政府管控,因此公共艺术创作需要考虑当地政策规章,有时需要与政府机构沟通合作。
研究机构
在中国的学科领域,公共艺术是从环境艺术中演化出来的一个分支;高校中走在前列的有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上海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等。
美国办有《公共艺术评论》(Public Art Review)杂志,是全球公共艺术信息的重要来源。上海美术学院办有《公共艺术》杂志。
台灣
政府機關於1992年制定之《文化藝術獎助條例》針對公有建築明文規定應設置公共藝術,而修訂《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及《文化藝術獎助條例施行細則》[2][3]。公共藝術興辦機關執行以及審議機關審議之依據,則於1998年發佈實施的《公共藝術設置辦法》,該辦法規定公共藝術提案送審方式、公共藝術審議會組織與職掌、甄選、鑑價、議價、驗收、經費以及管理維護等,2022年也配合母法修訂進行修法[4]。另外,公共藝術法規在2021年至2022年進行了大幅度的修改[5]。
文化部於1990年代起持續推廣公共藝術,2007年起開設公共藝術獎[6],另外2008年將法令修正為「辦理公共藝術計畫」,除了獎項比賽外,讓公共藝術能夠融入日常生活空間,相關計畫及作品可參閱網站[7]。
各地公共藝術
- 「天國的階梯」—紐西蘭基督城
- 「Puppy」—西班牙畢爾包古根漢美術館
- 「卡夫卡頭像雕塑」(Statue of Kafka)—捷克布拉格
- 「雲門」(Cloud Gate)—美國芝加哥
- 「南瓜」(Pumpkin)—日本直島
- 「母親」(Maman)—英國倫敦
- 「七彩巨石陣」 (Seven Magic Mountains)—美國拉斯維加斯
- 「大地之子」—中國戈壁瓜州
- 「LOVE」 —美國費城
- 「缺席」(In Absences)—澳洲墨爾本[8]
- 松山車站<河流彎曲之處 域見繁花光穹>
- LOVE公共藝術作品於台北101
參考資料
- .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2023-08-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28).
- . 全國法規資料庫. [2022-04-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29).
- . 全國法規資料庫. [2022-04-29].
- . 全國法規資料庫. [2022-04-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29).
- . 非池中藝術網. [2022-04-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11).
- . 文化部公共藝術獎. 中華民國文化部. [2023-08-28].
- . 公共藝術 Public Art. 文化部. [2023-08-28].
- . Vogue Hong Kong. [2023-08-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16) (中文(香港)).
外部連結
维基共享资源上的相关多媒体资源:公共藝術 |
- A world wide public art project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Urban Art Projects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臺灣文化部公共藝術官方網站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香港公共藝術網站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藝術推廣辦事處公共藝術資料庫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