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十二年宪法
共和十二年宪法是法国在法国共和历十二年(公历1804年)颁布的一部宪法。
共和十二年宪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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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十二年宪法 (1804) | |
原標題 | |
批准日期 | 1804 |
廢除日期 | 1814 |
这部宪法修正了先前的共和八年宪法和共和十年宪法,建立了法兰西第一帝国,并由此前的终身第一执政拿破仑·波拿巴担任皇帝,世称“拿破仑一世”[1]。宪法规定波拿巴家族为法国的皇室,王位须由波拿巴家族成员继承。共和十二年宪法最后经过了帝国宪法附加法的全面修改,并在1815年波旁皇室再次归来后被全面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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