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基平
生平
冯基平早年投身革命,1932年被捕,关押在草岚子监狱。随后经中共地下党营救出狱,随后担任山西青年抗敌决死队第四纵队第19团团长[1]。1944年,担任绥蒙保安处副处长等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北京市副市长等职位,在任期间负责京密引水渠建造施工和主持修建秦城監獄。
1964年9月起,调任陕西省委常务书记。文化大革命期间,被诬陷成共產黨的「叛徒」,从1966年6月到1975年5月被关入他親自主持修建的秦城監獄關押了9年[2]。在狱中带镣铐长达四年之久。1979年7月,他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秘书长,后改任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兼政法委员会书记。随后担任中顾委委员,1983年9月29日病世。
主抓大案
- 1950年辅华合记矿药厂爆炸案
- 1954年国民党特务段云鹏案
- 1960年伪造周总理签字诈骗银行案
家庭
女儿冯璐,女婿贺鹏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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