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平梅
生平
1937年,和老师同学成立广东中山县青年战时服务团,宣传抗日,一年后被当地政府强行解散,刘平梅本人遭到通缉。1938年,读高中师范期间,应老师高擎宇的邀请,加入中国托洛茨基主义政党中国共产主义同盟。1941年初,在香港一家印钞厂工作。1941年12月18日,日军登陆香港时被刺伤几近丧命。
抗日胜利后,在广东一带教书为生,宣传托洛茨基主义,被国民党政府通缉搜捕。1949年建国前夕,广东托派组织几乎瘫痪,由他出面组织,勉强维持活动,组织工人读书会,学习列宁、托洛茨基著作。1952年12月22日,在家中被捕。1954年没有经过任何法律程序,被判处无期徒刑(广州市人民法院判决书市字第476号)。其前妻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出狱后与其离婚。
文革期间,因为不认罪,在狱中同郑超麟、蒋振东一起被批斗。1972年,狱中的托派们被暂时安置在劳改农场。1979年,所有托派被正式释放。回到广州后开始研究中国托派史,2003年在香港出版《中国托派党史》。2007年11月8日病逝,遗体捐献广州市中山医科大学。[1]
轶事
释放后从银行取出劳改期间七年的积蓄,但没有取走利息,理由是利息是剥削来的。
家庭
其妻同为托派,1954年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出狱后与其离婚。育有一女。
参考资料
- 段跃.托派老人刘平梅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炎黄春秋.2008,196(6):6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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