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坚予

刘坚予1895年12月—1930年5月7日),陕西咸阳人。原名刘愿庵,曾用名刘愿安刘致远。中国共产党早期人物。

刘坚予
刘愿庵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895年12月
陕西咸阳
逝世1930年5月7日
重庆
籍贯陕西咸阳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生平

1908年,入江西南昌大同中学辛亥革命爆发后至南京参與学生军,后到四川乐山电报局工作。1919年起,在四川军阀卢锡卿部当参谋,於杨春芳部作秘书。1922年秋,受杨春芳委派为四川省丰都县县长。不久被革职,後到成都西南公学国语教员[1]。1923年,在成都参加恽代英主办的学行励进会散播马克思主义。同年,到川南师范学校教书。1924年到四川宜宾任川军刘文辉第九师司令部咨议官,兼任《叙州日报》总编辑。1925年,被推选为叙州五卅惨案外交后援会负责人之一。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不久受党委派到成都开展工作。1925年冬,任中共重庆地方执委会委员。1925年12月至1926年3月,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都特别支部书记。1926年4月至5月,任中共成都特别支部书记。1926年,至四川合川做军运,並配合刘伯承等领导的泸州、顺庆起义[2]

1927年8月至9月,任中共四川省临时委员会妇女运动委员会秘书长。1927年9月至1928年1月,任中共四川省临时委员会常务委员、秘书长、宣传部部长、民校委员会书记。1928年2月,任中共四川省临时委员会常务委员、宣传科主任、教育宣传委员会书记。1928年2月至10月,任中共四川省临时委员会委员。1928年4月,任中共四川省临时委员会代理书记。同年6月,以四川代表身分出席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担任四川代表团书记,并当选为候补中央委员,会议期间代号57号[3]。参加大会的政治委员会、妇女运动委员会、财政审查委员会、湖南委员会、湖北委员会、组织委员会、职工运动委员会、农民土地问题委员会、苏维埃委员会、宣传委员会、南昌暴动问题委员会、广州暴动问题委员会12个委员会。6月23日到27日,讨论政治报告报告时两次作大会发言,30日讨论组织报告时作大会发言。7月2日,讨沦农民土地问题报告时发言,大会结束后回国工作[4]

1928年12月18日,刘坚予在成都召开紧急会议,将分别在重庆、潼南两地组成的“临时省委”撤销[5],组成新的四川省临时委员会,任中共四川省临时委员会常务委员、宣传部主任、党报编委会书记、教育训练委员会书记[6]。1929年4月起,任中共四川省临时委员会秘书长。6月,任中共四川省委员会书记、农民运动委员会书记。1930年3月任中共四川省委员会宣传部主任。1930年5月5日,被捕,兩天後,5月7日,在重庆被處決。后被追认为革命烈士[7][8]

参考

  1. 李振民主编;陕西省中共党史人物研究会编. . 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 1988.12: 80. ISBN 7-5604-0081-7.
  2. 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 . 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 2004.11: 437. ISBN 7-80136-946-7.
  3. 张静如主编;赵勇民,李颖副主编. . 沈阳:万卷出版公司. 2012.10: 261. ISBN 7-5470-1983-8.
  4. 李蓉,张延忠主编. . 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 2014.06: 124–125. ISBN 978-7-5098-0330-1.
  5. 中国重庆市委党史研究室著. . 重庆:重庆出版社. 2011.07: 175. ISBN 978-7-229-04040-6.
  6. 王健英编著. . 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1995.09: 139. ISBN 7-5035-0928-7.
  7. 陈日朋主编. . 长春:北方妇女儿童出版社. 1991.06: 205. ISBN 7-5385-0363-3.
  8. 王健英著. . 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 2000.01: 216–217. ISBN 7-218-03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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