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霖 (万历进士)
生平
明万历五年(1577年)中丁丑科进士,授官行人,擢山东道御史。外戚李氏乞赐旱庄,三疏力争,奉敕勘北京、河南、山东屯田事务,力陈贫户苦偿弊状,得免马价三十馀万金[1]。又申理藩府横夺民田,归其田于民[2]。曾任江西巡按、河南副使。后任广东左参政 [3],未上任而卒。
侄刘正中,万历四十一年癸丑进士,负气节,为刑部主事。
参考文献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八十九》:万历十五年八月,巡按直隶御史刘霖陈马政四事:曰徵解之人当慎、蓄贮之实当预、俵解之禁当申、养马之户当恤,章下所司覆。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一》:万历十六年七月,户部覆御史刘霖题戚臣庄田除 皇后之亲传派五世准留一百顷为世业驸马传派五世准留十顷供主祀其诸妃家传三世即尽数还官庶尊卑有别而 皇仁可永 上俞行第令有出之妃赐田原在百顷以下者准留。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五十一》:万历二十年八月,升福建左参议刘弘道为湖广副使,河南左参议梅国楼为四川副使,河南副使刘霖为广东左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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