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審
概要
除主力負責創作指導及帶領外,在編劇寫好劇本之後,編審更要負責改稿,令劇本不會出現不連貫的情況及離題,遇有編劇經驗不足或偶有失手,寫不出要求,編審更有可能要將劇本重寫。道出賣點後進行推銷,甚至乎擔任甄選適合演員所飾演的角色。
當編審其中一項甚為艱巨的工作就是賣橋。在故事敲定了之後,編審就要負責向公司各巨頭講解故事。在賣橋過程中,任憑你把聲調提高八度,抑或努力的擠眉弄眼,他們還是沒甚表情,你也沒法從他們的神態中看出,到底他們是不喜歡你的故事,還是對故事沒甚麼意見,更加估計不到在講完故事之後,他們會有甚麼提問?賣橋不成功的,請下回再努力,以前就試過有劇集要賣十次、八次橋才成功。現在新公司不再有賣橋這制度。
編審同時亦需要向演員講解故事。目的就是要向演員推銷角色,向他們解說其角色有何特別之處,跟他過往所演過的劇集有甚麼不同,尤其是一些大牌或部頭演員,他們要覺得故事吸引、角色有所發揮,甚至有機會讓他們登上視帝、視后寶座才會答應接拍的。遇上演員對角色不感興趣,就要馬上靈活變通,如對方覺得角色不夠討好,就要即場發揮編審的急才,馬上將角色調節,務求令對方滿意肯接拍為止。
在劇本完成之後,進入拍攝階段,別以為編審的工作就可以停下來,當拍攝時遇上一些製作上的問題,例如劇組找不到理想的場景、道具不配合,甚至演員發生意外或病倒,無法繼續拍攝,編審需要馬上更改劇本,令拍攝得以繼續進行。編審就好像一艘船的船長,任何時候都要緊守崗位,即使其他隊員都離開了,你仍得死守甲板。不過,同時你亦可以形容編審為編劇阿嬸,因為要經常執頭執尾。
不過,亦有個別情況,有些會一個人獨力自己完成編劇與編審的,這類情況都是出現外判製作。
香港及中國大陸的狀況
香港的電影及中國大陸的電視、電影行業並沒有「編審」的制度,只有編劇。但一些大陸電視劇也偶然在製作人員名單中見到「編審」的職銜,那只是拍攝電視劇的製作公司為酬謝某些特定的電視台高層、或有關人士而特別加上,所以甚至有時會有數個「編審」的名稱。此種「編審」在一般的情況下,根本與電視劇本身的創作完全沒有任何關係。
在香港的電視台,編審多是由經驗豐富的編劇晉升的,是劇本的掌舵人,負責帶領一班編劇創作整套劇集,既要負責制定方向,也要作出最後決策,劇本上有任何錯漏都要負責。
一般來說,無論經驗多豐富的電影編劇,由於創作的格式、路向及手法等的不一樣,電視台絕少直接聘用電影編劇作電視台的編審。就光說時間,電影只是約兩個小時的長度,而電視劇的長度則以數十小時計算,以電影的創作手法套用於電視劇並不合適。
例如香港著名的電影編劇阮繼志、陳文強,得獎後就曾在TVB擔任過編劇的職位;至於另一得獎者陳淑賢則稍有不同。陳文強本就在電視台出身,早熟悉電視劇的創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