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
企業家(法语、英语:Entrepreneur,德語:)又称资本家,是指自己創立并运营企業的人,会透过各种经营手段,不断扩展其版图,為企業長远利益著想,并承擔起企業成敗責任的人,有时会跨领域经营,目的是达到企业的最大利益,不輕易退休或轉職。
定义
把经济资源由较低的领域转移较高的领域。
法国早期经济学家讓-巴蒂斯特·賽伊认为,企业家是冒险家,是把土地、劳动、资本这三个生产要素结合在一起进行活动的第四个生产要素,他承担着可能破产的风险。
英国经济学家阿尔弗雷德·马歇尔认为,交易机企业家是以自己的创新力、洞察力和统帅力,发现和消除市场的不平衡性,创造会和效用,给生产过程提出方向,使生产要素组织化的人。
美国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认为,企业家是不断在经济结构内部进行“革命突变”,对旧的生产方式进行“破壞性創新”,实现经济要素创新组合的人。他归纳了实现经济要素新组合(也就是创新)的五种情况:
- 采用一种新产品或一种产品的某种新的特性;
- 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这种方法是在经验上尚未通过鉴定的;
- 开辟一个新市场;
- 取得或控制原材料(或半成品)的一种新的供应来源;
- 实现一种新的产业组织。熊彼特所谓的企业家,事实上是一种社会机制的人格化表述。
美国经济学家彼得·德鲁克也认为,企业家是革新者,是勇于承担风险、有目的地寻找革新源泉、善于捕捉变化、并把变化作为可供开发利用机会的人。
由上表述也可看出企业家的一些本质特征:冒险家,创新者。因此,不妨将企业家定义为:企业家是担负着对土地、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进行有效组织和管理、富有冒险和创新精神的高级管理人才。企业家与一般厂长、经理等经营者之不同,主要表现就在于企业家敢于冒险,善于创新。企业家是经济学上的概念,企业家代表一种素质,而不是一种职务。直接解释:企业家就是企业中能够让企业合法经营、不断发展具有社会责任的人,有公益精神。
概念差異
接手前人所擁有的事業,作法若不具創新、突破或變革的特點,一般不符合「企業家」所蘊含「創立」的原義。如果事業傳承予接棒人或第二代,而在事業發展方面展現出求新求變、模式與前朝有顯著不同的特質,即合「企業家」的原義。差別在於企業內部再發展新創事業,或在集團以外建起新事業,但皆同「企業」的意涵。
商人是商界適用最廣泛的名詞;實業家的定義則趨近於「大型事業經營者」,只要合乎使所擁有的事業有效率地持續運轉,從營運生產中發揮高度「綜效」乃至於有獲利且盈餘,守成性質較多者,更適宜以「實業家」稱之。以商業術語來看,許多自己擁有事業的從商者可稱為實業家,並非每位經商、從商或有頻繁商業行為之人皆稱企業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