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明電
劉明電(1901年6月27日—1978年8月28日),日治時期台南人,早年負笈東瀛留學,後赴德深造,昭和二年〈1927年〉獲哲學博士學位後返台,是台灣第一位專攻馬克思主義的學者。支持農民抵抗殖民壓迫,1930年返台從事社會運動,參與創立《臺灣新民報》並任取締役,及嘉南大圳會議的常任委員,1935年深耕犁事件遭日本當局羈押,攜眷離台旅日,1939年參加推動反對「台灣米穀移出管理法案」,與吳三連、楊肇嘉被稱為「米管案三勇士」,二二八事件發生後,劉明電譴責國民黨,並開始與中共人士接觸,經常赴中國,被依附匪罪名將其財產充公,直到1978年客死日本都未曾再返回故鄉台灣。[1]
劉明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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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901年6月27日 大日本帝国台南新營郡畝營庄(今柳營) |
逝世 | 1978年8月28日 日本 |
籍贯 | 台灣台南柳營 |
国籍 | 大日本帝国 中華民國 |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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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劉明電,1901年生於日治台南畝營庄(柳營),早年負笈日本留學,先後在京都同志社中學、東京外語專科學校德文科〈現今東京外語大學〉就讀。大正九年〈一九二〇年〉赴德,入柏林洪堡大學與海德堡大學深造,昭和二年〈1927年〉獲哲學博士學位後返台,是台灣第一位專攻馬克思主義的學者。
劉明電的父親劉神嶽曾協辦鹽水製糖會社,擁有糖廠股份,與日本當局關係良好,有許多土地,成為柳營當地望族。[2]其兄劉明朝也是首位在日本總督府擔任文官的台灣人,受社會主影響劉明電的政治立場與家族迥異,反而傾向受壓迫的農民與反抗殖民統治,大正十年(1921年) 繼承父親劉神嶽的遺產有大筆土地、鹽水港製糖會社部分股權, 以及劉家洋樓成為地主。但昭和五年(1930年)劉明電卻以地主身分參與農民組合的活動,批判日本人在台灣不合理的糖業殖民政策,即知名的「深耕犁事件」[3],稻作收割後可種植豆類等作物,是農民增加收入的來源,而種植甘蔗必須使用深耕,深耕將不利轉水稻種植,且耕作時間長無法做其他用途,因此農民多半不會將所有田地種植甘蔗,製糖會社為了增加原料,要求農民採用輪耕方式,農民不願配合,1935年1月12日鹽水製糖會社以深耕犁鋤耕毀損農作物,引發農民抗議。日本當局警察將手無寸鐵的農民及在場旁觀的民眾,甚至是幼齡兒童都逮捕拘留達11日[4],劉明電雖係鹽水製糖會社股東,卻以地主身分到場關切而一併遭到逮捕及羈押。[5]
1935年舉家離台旅日,1939年由留日長期研究台灣米穀政策的吳三連撰寫並署名劉明電出版《臺灣米穀政策の檢討》一書反對「台灣米穀移出管理法案」[6],與吳三連、楊肇嘉被稱為「米管案三勇士」。[7]
1947年228事件發生,劉明電的親友陳炘,王育霖及林茂生等人皆不幸遇害,劉明電與友人楊春松、謝溪秋、甘文芳聯手寫信給總統蔣介石,表達強烈的抗議要求嚴懲陳儀,並開始與中共郭沫若、廖承志等人公開來往[1],1948年10月16日日本東京成立親中共之統一戰線團體「華僑民主促進會」,劉明電擔任第一任會長,公開支持中國解放,影響日本僑界之態度,隔年7月,「華僑民主促進會」第二屆會員代表大會上選出甘文芳為會長,劉明電與楊春松為顧問,1949年9月中國共產黨召開新政協會議,15位僑外民主人士代表,劉明電即為日本僑界代表,雖未參加,劉明電仍獲提名當選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屆全國政協委員。[8]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劉明電經常前往中國,提議在日本成立親中共的「台灣和平促進會」[1],1958年由於劉明電的立場被國民政府視為附匪而將其在台灣的財產充公,國民政府當局請蔡培火多次促其返國,請其返國支持政府將歸還其財產,沒收後費時四年才變賣完畢,共得新臺幣三九一萬五四五七元,另有法定孳息(股息、紅利、地租等)二〇七萬三〇三七元,總數逼近六百萬元。[9]
晚年,在日本鮮少參與活動,大多在家過著讀書寫詩的孤寂日子,1978年病逝日本[1]。身後藏書與書信捐贈予中國,現存於中共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
参考资料
- . 柳營區公所. 2015-06-11 [2018-0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4-07).
- 陳銘城. . 新頭殼newtalk. 2017-09-09 [2018-0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9).
- 連溫卿. . 臺南縣政府. 1982.
- 黃靜嘉. . 海峽學術出版. 2004.
- 劉淑玲. . 臺南縣文獻委員會. 1992.
- 吳三連著 張炎憲編. . 財團法人吳三連臺灣史料基金會. 2002.
- 李躍乾. . 九州出版社. 2011-05-01.
- . [2018-0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17).
- 臺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 . 衛城出版. 2015-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