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應同
劉應同(?—?),字春卿,號襟河,湖廣承天府潛江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劉應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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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保宁府知府 | ||
籍貫 | 湖廣承天府潛江縣 | |
出生 | 生年不詳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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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湖廣鄉試第三十一名,萬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會試第四十名,登二甲第六十七名進士[1][2]。官刑部郎中,疏请开豁疑滞,重辟百有六人,有手著《昭狱录》。迁汉中府知府,值大荒,捐俸赈饥,不能给,妻戴销簪珥以继之,民欢呼载道。所莅监司勉修故事,饥民大譁,监司忌之,欲搆陷应同,后知其廉,乃释。及守保宁府,时郡有张桓侯庙,岁娶妇以巫夜分纳币女家,晨启门视之,则黄白纸牍,里人大醵钱买女,合鼓吹笙帛纳庙,越三日出其骨。里人不应,则多水火疾疫横死者。至期,太守主之,其太守不欲举行,则殃先太守。应同至,先期作表告桓侯,临事则火其庙,稿悬其首,一郡震慑,妖遂以平,郡人戴德,立祠以祀。
参考文献
-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十一年癸未科殿試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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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陳邦科 |
明朝保寧府知府 萬曆年間 |
繼任: 葛继宋 慈溪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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