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禮
歷史
冠禮從原始社會的成丁禮(又名「入社禮」)演變而來。《儀禮》17篇的第1篇就是《士冠禮》,足見冠禮的重要程度。《朱子童蒙须知》中提到过孩童的礼教由冠礼、服饰开始,在冠礼之前,“衣不帛襦裤”,年满二十岁后方可以裘帛为衣。[1]冠礼是华夏礼仪制度之首,又称成人礼,是对汉人进行礼教的开始。周朝士大夫年及二十行冠礼,王公年及十五而冠,周文王十二歲而冠,魯襄公十二歲而冠。《礼记·冠义》曰:“已冠而字之,成人之道也”。
儀式
中國、朝鮮、越南
冠礼通常在祖庙中举行,主持者为受冠者的父亲,主要步骤有[2]:
- 卜筮(占卜):根据《礼记·冠义》所述:“古者冠礼,筮日,筮宾,所以敬冠事。”意即通过占卜可以决定冠礼举行的日期和参与冠礼的宾客。
- 挽髻:将受冠者的头发聚束于头顶挽成发髻,此项多由辅佐加冠的来宾完成。
- 加冠:由来宾中有威望的人遵循一定的步骤给受冠者戴冠,加冠者人选由占卜结果决定。
加冠完毕后,负责加冠的来宾会授予受冠者“表字”,这是亲友们根据其“名”的字义而取的别名。“冠而字之”以后,整个冠礼就算基本结束了。
进行冠礼时,依照身份地位,士大夫三加,即加冠三次,而三公诸侯四加,需要加冠四次。
(朱熹家禮:少年男子十五至二十皆可冠)
士大夫三加的流程:
- 定冠期(決定行冠禮的日期)。
- 戒賓(行冠禮的前三日,主人祭告祖先於祠堂)
- 宿賓(行冠禮的前一日,陳冠服等,主人以下序立)。
- 賓至(迎賓,升堂)。
- 賓揖將冠者。
- 初冠(就席為加冠者加冠巾)。
- 初冠者適(回)房服深衣納履出。
- 再冠(加帽、服革帶、繫鞋帶)。
- 三冠(襆頭戴冠)、公服、革鞋、納鞋。
- 醮:執笏若襴衫納鞋。
- 賓字冠者(取字)。
- 出就次(受冠者復出)。
- 禮(受冠者向主人、加冠者行禮)。
- 冠者遂出,見於先生及父之執友(冠者到祠堂外,向觀禮者行鞠躬禮)。
- 禮成。
- 宴賓。
注:此处的“主人”指的是冠礼的主持者。
服饰
注释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