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
初级会计职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初级会计职称,可被聘任为助理会计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一年一次。[1]截至2015年底,累计有373.8万人取得初级会计资格。[2]
会计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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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 · 管理會計 · 审计 |
考试科目
- 初级会计实务,时长2小时
- 经济法基础,时长1.5小时
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
合格标准
参加初级会计考试并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条件为每科分数60分及以上。[3]
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其中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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