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是已撤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主管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机构概况 | |
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
机构类型 | 国务院组成部门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 |
行政级别 | 正部级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
机构沿革 | |
1949-1954 | 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 |
1954-197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 |
1970-1975 | 国家计划委员会劳动局 |
1975-1982 | 国家劳动总局 |
1982-198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人事部 |
1988-199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 |
1998-200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
接替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沿革
1998年3月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基础上组建。曾是參與制定中國醫改方案的主要機構之一。
2008年3月1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规定:“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责整合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2][3]
参考文献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