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兵制 (唐朝)
起源
唐朝初期实行府兵制来征集管理军队,但到了唐玄宗后期,府兵制遭到了严重破坏。唐初规定府兵三年一代,但随着唐朝中期之後边患增加,用兵不断,戍期延长,加上腐败日益严重,边将侵吞士兵财物,强迫士兵为自己服苦役,因此无人愿当府兵。天宝八年(749年),管理府兵的折冲府已经无兵可交。唐政府不得不停止征发府兵,改行募兵制。唐初曾在局部边地少量募兵,自玄宗时开始盛行,开元年间,京师宿卫、边镇戍兵和地方武力基本上俱为募兵充任。
编制
募兵分为三种,镇守京师称长从宿卫,后改名彍骑,戍边称健儿,又称长从兵或长征健儿,地方称团结兵。士兵由朝廷招募而来,长期服役,军器衣粮均由朝廷供给,由专门将领统御,改变了府兵制下「将不专兵,兵不识将」的现象。唐睿宗景雲二年(711年),边镇掌兵将领称节度使。
影响
唐玄宗天宝年间(742年正月—756年七月),镇守京师的彍骑多招募市井无赖为兵,军中腐败丛生,战斗力低下,地方团结兵缺少财政支持,装备差,数量少,唯有边镇军力强大。唐初全国府兵68万,京师附近便有26万。而天宝元年(742年),全国军队57万,边地竟有49万。《资治通鉴》记载:“猛将精兵,皆聚于西北,中国无武备。”专设将领统兵虽然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但使士兵只知将帅,不知朝廷,募兵逐渐成为了将领的私人军队。边镇的节度使更掌握了驻地的民政、财赋、刑法权力,逐渐脱离中央,形成地方割据势力,安史之乱中的安禄山便是如此发展而来。此外,募兵的军器衣粮由国家供给,增加了国家的军费开支和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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