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产到户 (1950年代)
包产到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1950年代四川、安徽、浙江、广东、河北等地农民自发组织的农村改革,也是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身。其中以浙江省永嘉县燎原社(今属温州市瓯海区郭溪镇)的改革最为出名。
1955年前后温州等地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当时的永嘉县委书记李桂茂召开会议讨论实行“包产到户”试验,最终在支持反对各半的情况下拍板在燎原社进行试验。试验成功后,“包产到户”制度最终在永嘉县全县推广。
1957年1月27日,《浙江日报》全文刊登了专题报告《个人“专管制”和“包产到户”是解决社内主要矛盾的好办法》,然而3月8日“包产到户”被叫停,永嘉县委随即改组:主事人李桂茂被撤销职务;李云河被划为右派分子,撤销职务,开除党籍并下放改造;另有许多干部受到牵连。1981年,平反后的李云河等人联名向高层报告,要求重新评价“包产到户”。1982年1月,中共中央一号文件推广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包产到户的试验也对后来的温州模式有所启发。[1][2][3]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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