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画院

北京画院,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路6号,是北京市的专业画院。

北京画院

历史

北京画院原名北京中国画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间最早、规模最大的专业画院。1956年,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上,画家叶恭绰陈半丁提出“继承传统,大胆创新,成立中国画院”提案,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视。1956年6月1日,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主持国务院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北京与上海各成立一所中国画院”的报告以及实施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国画院筹备委员会经过一年筹备,在1957年5月14日成立北京中国画院。周恩来与郭沫若陆定一沈雁冰等300多位文化界、美术界人士出席了当天在文化部礼堂举行的成立大会,周恩来发表长篇讲话。北京中国画院起初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领导,从1958年第三季度起,文化部将其下放到北京市,由北京市人民委员会文化局领导。1965年,该画院增设油画、版画、雕塑等专业,更名为北京画院。[1][2]1960年另一家上海中国画院也正式成立。

2005年9月23日,北京画院美术馆、齐白石纪念馆(均位于北京画院内)举行挂牌仪式。北京画院美术馆建筑面积达到4600平方米,设有四个展厅,五至六层是学术交流中心。[3]

2012年,北京画院在北京市东城区雨儿胡同13号的齐白石旧居内开办齐白石旧居纪念馆

下属机构

参考文献

  1. . [2014-1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27).
  2. . [2014-1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13).
  3. . [2014-1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13).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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