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联邦执行委员会

联邦执行委员会英語:塞爾維亞語克羅埃西亞語斯洛維尼亞語馬其頓語)是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联邦议会任命的集体执行机构,即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的政府机构,负责整个国家的具体行政事务。[1]

历史

前身是1943年11月29日,在反法西斯战争中成立的南斯拉夫全国解放委员会。1945年11月29日,宣布成立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1946年1月,通过宪法成立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政府。1953年1月,改名为联邦执行委员会。

组成人员

  • 主席(总理):1名。
  • 副主席(副总理):5名
  • 委员
  • 各联邦秘书
  • 各联邦委员会主任

组成机构

  • 外交部
  • 国防部
  • 内务部
  • 财政部
  • 外贸部
  • 市场和一般经济事务部
  • 司法和联邦机构组织部
  • 新闻部
  • 动力和工业委员会
  • 农业委员会
  • 交通联络委员会
  • 社会卫生和社会保护委员会
  • 战士和残废军人问题委员会
  • 立法委员会

职责

  • 建议联邦议会制定内外政策,向联邦议会提出法律草案;
  • 有权对其他机关和团体提出的法律草案发表意见;
  • 有权建议联邦议会暂缓讨论某一法律草案;
  • 确定联邦社会计划,联邦预算和决算的草案;
  • 为了贯彻执行法律和政策而制定行政法规,发布行政命令和通过行政决议;
  • 关注国防政策的实施和国防准备工作;
  • 批准不由联邦议会批准的国际条约;
  • 协调、指导和监督联邦管理机关的工作,撤销它们发布的与联邦法律相抵触的文件;
  • 规定联邦管理机关内部组织的一般原则,设置各种专门机构,任免联邦法律规定的公务员。

历任主席(总理)

参考文献

  1. . [2019-03-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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