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局级副职
厅局级副职,中央机关称司局级副职(又称副司级、副局级[註 1]),地方机关称地厅级副职(又称副地级、副厅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体系中第六级别的干部,对应级别为15级至10级[1][2]。厅局级副职对应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的二级巡视员、事业单位的管理四级职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副师职。
副部级机关内设机构、副省级城市机关的司局级正职(通称正局级,俗称正局副厅级)对应15级至10级,等同于厅局级副职。
相應职务和機構
待遇
住宿时,司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4]
注释
-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副省级城市的副局正处级低于普通机关(地方)的副厅级、高于正处级。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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