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臺南合同廳舍

原臺南合同廳舍,位於臺灣臺南市中西區,為日治時期臺南市所興建的聯合辦公廳舍,目前為臺南市市定古蹟。建築已修復再利用,部分空間規劃為「臺南市消防史料館」,而消防分隊仍持續在此服務。

原臺南合同廳舍
台南合同廳舍
修復後的樣貌
位置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2之1號
坐标22.992641°N 120.204381°E / 22.992641; 120.204381
建成时间大日本帝国日治昭和十三年(1938年)
類型登錄等級:直轄市定古蹟
登錄種類:公共建築
评定时间1998年6月25日
詳細登錄資料


沿革

昭和五年(1930年)的臺南御大典紀念塔,一旁有住吉秀松的雕像

昭和五年(1930年),為了慶祝昭和天皇登基,興建了現在六層樓高的中央高塔,當時稱為「御大典紀念塔」,並在塔邊則立有對消防隊有功的營造商人住吉秀松的雕像[1][2]。高塔初名「火見樓」,後改稱「望火樓」,為當時臺南市區裡最高的建築,後來便做為消防瞭望臺使用。昭和十二年(1937年)5月19日,在高塔兩側擴建了加強磚造的「合同廳舍」(聯合辦公廳舍)[3](p. 61),該建築在日治時期有消防組詰所(左翼)、警察會館(右翼)與錦町派出所(端部)等三單位共同辦公,廳舍建築則由台南州土木課營繕係所設計,於隔年4月25日完工[3](p. 61)

二次大戰後,消防組由警察接收,由臺南市警察局保安課指揮監督,改名為「臺南市警察消防隊」,其中該建築的右翼與端部仍作為消防隊與派出所使用,但左翼則作為空軍新生社使用,空軍撤離後,左翼部分則由保警第五總隊使用。後改駐臺南市消防大隊第二分隊(左翼)、保五總隊第一大隊(右翼)第二分隊、第二警分局民生派出所(端部),民國72年(1983年),因拓寬忠義路使建築需退縮,因而拆除部分北側立面,在切面重作三公尺深的騎樓,而成今貌。

1998年6月26日,原臺南合同廳舍被臺南市政府指定為古蹟。在民生派出所於民國九十二年(2003年)裁撤後[4]。,建築物於2015年間開始修復工程,包含清除外牆白漆和北側騎樓外觀復舊等作業,工程期間曾因故停工兩年,在2019年4月15日月才完工開幕,空間規劃為臺南市消防史料館使用[5][6]

建築設計

原臺南合同廳舍屬於折衷樣式之建築,整體外觀形式並不對稱,起初,建築只有中央高塔,後來才增建旁邊的廳舍,而裡面的各單位有各自的出入口。原本的高塔作為消防塔使用,消防塔西側為消防組,一至三樓分別為車庫、事務所休憩室、組員宿舍。消防塔東側一樓為派出所,其他空間則為警察會館,包含一樓的事務室、娛樂室、調理室,二樓的圖書室、食堂、浴室,三樓則是鋪設榻榻米的座敷空間,並設有一小洋室[7]。戰後,消防隊使用中央高塔底下入口,保五總隊是用左翼的入口,而端部的入口則是由派出所使用。


外觀部分,除了在各樓層間在外牆上以突緣橫帶隔開,並貼附褐色釉面溝磚。右翼部分的一樓為大開間,供消防車出入,而其上各樓層開有平拱窗。中央高塔底部則為半圓拱門,上有雨遮,旁邊的端部為平拱門,在接近高塔一側開有圓形窗,其餘為平拱窗。左翼部分的入口置有古典柱式,並有雨遮,而其二、三樓之間除突緣橫帶外,又加上了一對壁柱,並且在頂端加上了平山牆。而在建築物的中央,則有六角形的內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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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參考資料

腳註

  1. 互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遠流. 2012-08-01: 頁73. ISBN 978-957-32-6985-4.
  2. 王俊忠. . 《自由時報》. 2019-04-14 [2019-07-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0).
  3. 楊仁江. . 台南市政府. 2003-09 [2019-04-07]. ISBN 957015115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24).
  4. 聯絡資訊及位置圖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
  5. 原台南合同廳舍古蹟修復啟用 日人住吉秀松後代捐50萬日幣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2019-04-15,自由時報
  6. 王俊忠. . 公視新聞網. 2019-04-09 [2019-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24).
  7. . 台南南報印刷部. 1938-05-23.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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