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湖县
双湖县(藏語:མཚོ་གཉིས་རྫོང་།,威利转写:mtsho gnyis rdzong),前称双湖特别区(藏語:མཚོ་གཉིས་དམིགས་བསལ་སྲིད་འཛིན་ཁུལ་,威利转写:mtsho gnyis dmigs bsal srid 'dzin khul)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西北部的一个县。面积11663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約1.1万人。
双湖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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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 |
坐标:33°11′32″N 88°50′10″E | |
国家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隶属行政区 |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 |
設立 | 2012年11月 |
政府駐地 | 多玛乡索嘎鲁玛社区 |
下级行政区 | |
面积 | |
• 总计 | 126,623.67 平方公里(48,889.67 平方英里) |
人口(2020年) | |
• 總計 | 1.09万人 |
时区 | 北京时间(UTC+8) |
郵政編碼 | 852000 |
電話區號 | 896 |
車輛號牌 | 藏E |
行政区划代码 | 152921 |
沿革
双湖所辖地域原属于申扎县。
- 双湖办事处的前身是1973年成立的申扎县加林工作组。1974年初,加林工作组开赴无人区,在加林山脚下的俄东沟(今尼玛县荣玛乡境内)安营扎寨。因加林山而得名。
- 1975年底,西藏自治区党委批准申扎县尼玛区、吉瓦区的3个乡(即尼玛区北措折乡,吉瓦区俄久美、俄久道乡)、文部区的1个乡(即来多强玛乡)、申扎区的1个公社(即嘎措公社),以及班戈县的色瓦区(包括色瓦、多玛、巴岭、买玛4个乡)的牧民北迁无人区,组建双湖办事处。
- 1976年2月,设立双湖办事处。直接隶属那曲地区。那曲地区革委会主任洛桑丹珍兼任办事处党委书记、主任。至1977年底,双湖办事处基本完成牧民及牲畜的北迁与安置工作。
- 1983年起,双湖办事处所辖地域改属于新设立的尼玛县,但双湖办事处继续由那曲地区直接领导。
- 1993年8月,双湖办事处改称尼玛县双湖特别区,但双湖特别区继续由那曲地区直接领导。
- 2012年11月正式设立为双湖县[1][2]。 县政府驻多玛乡索嘎鲁玛社区,海拔4938米。
交通
- 317国道、 692国道
参考文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国务院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设立双湖县的批复 |
- 2012年11月 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设立双湖县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千图网,中国地图出版社官方网站
- 双湖:来自天边的呼唤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新浪新闻2012年11月27日,转载中国青年报
- . www.citypopulation.de. [2023-11-03].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23-06-30 (中文(中国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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