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主义音乐
古典主义音乐指的是1750至1825年时期的欧洲主流音乐。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是古典主义音乐的杰出代表,由于他们都在维也纳度过自己的创作成熟时期,因而也称作“维也纳古典乐派”。也另有說法是1750至1820年[1]。古典時期的結束通常是以貝多芬第九號交響曲為分水嶺。但在貝多芬第九號交響曲的古典時期特色已消失。
西方古典音乐历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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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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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晓时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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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向新音乐(现代音乐) 19世纪晚期、20世紀及21世紀早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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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創作
古典主义时期介于巴洛克时期和浪漫时期之间。古典主义时期的音乐比巴洛克音乐具有更轻盈、更清晰的质地,但对音乐形式的使用更加多样化,简单来说,就是任何给定音乐的节奏和组织。它主要是同音,在从属和弦伴奏上使用清晰的旋律线[2],但对位也并不意味着被遗忘,特别是在礼拜声乐和后来的世俗器乐中。它还利用了强调轻盈优雅的风格,取代了巴洛克式的庄严和令人印象深刻的宏伟。作品中的多样性和对比变得比以前更加明显,管弦乐队的规模、范围和力量也有所增加。
古典时期的音乐承繼著巴洛克音樂的发展,是欧洲音乐史上的一种音乐风格或者一个时代。這個時代演变出現了多樂章的交響曲、獨奏協奏曲、弦樂四重奏、多樂章奏鳴曲等體裁。而奏鳴曲式和回旋曲式成為古典時期和浪漫時期最常見的曲式,影響之深遠直至20世紀。樂團編制比巴洛克時期增大,樂團由指揮帶領逐漸變成一種常規。現代鋼琴在古典時期出現,逐漸取代了大鍵琴的地位。
参考文献
- Burton, Anthony. . London: Associated Board of the Royal Schools of Music. 2002: 3. ISBN 978-1-86096-1939.
- Blume, Friedrich. . New York: W. W. Norton. 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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