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府知府

臺北府知府臺灣清治時期臺灣北部正式設立臺北府之後,所設置的級地方官知府,品級為從四品。始設置於1877年,由當時臺灣府知府向燾調署。不過另有說法認為林達泉為實際的臺北府首任知府,另外第二任向燾未到任即病逝,第三任趙鈞因同時擔任臺灣府知府實際上待在臺灣府城辦公,故林達泉逝世後實際上管理北臺灣政務的是陳星聚[1]

歷任

任次姓名任職日期(西曆)任職日期(中曆)
1向燾1877年光緒三年
2林達泉1878年光緒四年
3向燾
4陳星聚1879年光緒五年
5趙鈞1880年光緒六年
6陳星聚1881年光緒七年
7劉勳1886年光緒十二年
8雷其達1886年光緒十二年
9程起鶚1888年光緒十四年
10吉昌1890年光緒十六年
11陳文騄1892年光緒十八年
12管元善1894年光緒二十年
13俞鴻1895年光緒二十一年

參考文獻

  1. 郭佳玲. . 《臺北文獻(直字)》. 2019-12-25, (210): 123-144.
先前官職:
無(1877年開府)
台北地區統治者
1877年—1895年
後繼官職:
臺北縣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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