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醫學論文造假案
台大醫學論文造假案發生於2016年11月,國外網站「學界同行審論平臺」(PubPeer)揭露台灣大學郭明良教授研究團隊涉及多篇論文涉及造假,其中校長楊泮池擔任數篇論文共同作者,使本次事件備受矚目,亦於國際上引起討論。教育部[1]、科技部[2]及台大特別調查委員會[3]就本案經數月的獨立調查後,於各涉案人員依情節不同各有相應行政處分;教育部因此事件扣減台大106年度獎助經費5,400萬元。[4]
日期 | 2016年11月6日 | -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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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中華民國(臺灣) 臺北市臺灣大學 |
参与者 | 臺灣大學教授郭明良 臺灣大學教授張正琪 台大博士後研究員查詩婷 台大醫院副院長林明燦 台大醫院金山分院長譚慶鼎 |
结果 | 經教育部、科技部調查結果,各涉案人員依情節不同各有相應行政處分;教育部因此事件扣減台大106年度獎助經費5,400萬元。 |
事件經過
2016年11月,國外網站「學界同行審論平臺」(PubPeer)揭露臺灣大學教授郭明良研究癌症論文實驗涉造假,後續又被發現過往多篇論文亦有造假情形[5][6];校長楊泮池也因共同掛名而捲入風波,但他公開否認涉及論文造假。
該事件經過經教育部[7]、科技部[8]及台大特別調查委員會[9][10]獨立調查後,就各涉案人員依情節輕重做出處分。
楊泮池在公布調查報告兩周後,表示為不讓台大因為學術倫理案繼續受到誤解和攻擊,任期屆滿後不續任校長,任期至2017年6月21日。[11][12][13]
調查與審議結果
對本次郭明良教授團隊違反學術倫理案,台大由生命科學院及醫學院組成院級調查小組,並邀校外賢達人士組成特別委員會,對本案進行獨立調查再經校教評會審議;教育部組成專業審查小組、科技部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對本案進行審議,教育部與科技部並召開聯合會議,就調查範圍、事實認定及相關疑義進行意見交換和充分討論。後台大於2017年2月24日公布審議結果,科技部及教育部則於同年3月30日公布[1][2][3]。
教育部:認定台大違反學術倫理論文共計8篇。查詩婷、郭明良、林明燦、陳百昇、譚慶鼎、蘇振良、張正琪、林本仁等8人作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應負擔違反學術倫理責任最大及全部責任;郭亦炘、陳俐蓉、楊宇仁、張正琪等4人負擔其所貢獻部分之違反學術倫理責任。另作為重要作者兼學術行政主管,郭明良應負論文指導監督不周責任、楊泮池應負應注意而未注意之責任。決議撤銷郭明良學術獎資格並追回獎金新臺幣60萬元,並扣減台大106年度補助經費計新臺幣5,400萬元。
科技部:認定遭檢舉論文中違反學術倫理論文共 11 篇,以這11篇論文申請或取得科技部獎補助,致有嚴重影響審查判斷或資源分配公正之研究人員計 8 位:郭明良、林明燦、張正琪、蘇振良、譚慶鼎、林本仁、楊卿堯、嚴孟祿,分別就其涉案程度予以停權或書面告誡,並追回研究計畫主持費。
國立臺灣大學委任特別委員會:認定郭明良、張正琪、查詩婷、林明燦、譚慶鼎、郭亦炘、蘇振良、陳百昇等人違反學術倫理,分別就情節輕重予以處分;而楊泮池於接受調查之論文中擔任共同作者是合宜的,不須為論文中郭明良實驗室產出的錯誤數據負責。
調查結果就 7 篇楊校長列為共同作者的論文的結果如下:2 篇論文被認定嚴重違反學術倫理,應該考慮撤稿,2 篇勘誤後可接受為無心之過,3 篇本身無問題。[14]
主要相關人物
人物 | 學歷/職務 | 涉案內容 | 後續處置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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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泮池 | 台大臨床醫學博士、台大校長 | 於4篇造假論文擔任共同作者 | 經教育部、科技部及台大特別調查委員會獨立調查後均認定無違反學術倫理 | 表示為不讓台大因為學術倫理案繼續受到誤解和攻擊,任期屆滿後不續任校長,並經台大臨時校務會議通過[15] |
郭明良 | 台大生化學博士、台大教授 | 於8篇造假論文擔任通訊作者 | 認定違反學術倫理
台大:予以解聘 |
指證張正琪手中錄音帶為假 |
張正琪 | 台大毒理學博士、台大教授 | 3篇造假論文擔任第一作者;各有1篇擔任第二作者、任第三作者 | 認定違反學術倫理
台大:撤銷其教授證書,5 年內不受理教師資格之申請,及 5 年內不得申請研究計畫補助,並予以解聘 |
郭明良之學生,女;曾當選十大傑出青年 |
林明燦 | 東京大學醫學博士、台大醫院副院長 | 於4篇造假論文分別擔任通訊作者、第一作者及共同通訊作者,1篇論文不當列名 | 認定違反學術倫理
台大:5 年內不得擔任學術行政主管及 2 年內不得申請研究計畫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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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詩婷 | 台大生科所博士、博士後研究員 | 於2篇造假論文擔任第一作者,承認在1篇論文主要作假、盜用圖片 | 認定違反學術倫理
台大:已離職無法開除,是否足以影響其學位論文之認定,由學位認定審查小組進行研議 |
郭明良研究室之成員[16] |
譚慶鼎 | 台大毒理學博士、台大醫院金山分院院長 | 於2造假論文分別擔任通訊作者及共同通訊作者 | 認定違反學術倫理
台大:督導失職,1 年內不得申請研究計畫補助 |
註:涉案內容及後續處置以教育部、科技部和台大調查報告內容為準。
案外案
台大醫院婦產科主治醫師嚴孟祿遭媒體爆料12年間匯款近700萬給郭明良,被質疑是交錢換取掛名論文共同作者[17];嚴孟祿則發表聲明澄清,雙方財務往來屬私人借款[18],全案尚在廉政署調查[19]。
天下雜誌報導爭議
2017年4月12日,天下雜誌於第620期刊物以「錢、謊言、假論文」作為封面故事,對本案進行專題報導,就校長楊泮池本人學術生涯歷程、台大醫學院醫師升等與看診兩頭燒困境,以及生技醫藥科技領域資源分配等議題進行探討,引起輿論關注。[20]
台灣大學隨後於4月14日發表聲明表示,該篇報導文中有許多偏頗觀點和悖離事實之處,有失平衡且未盡查證,台大對此感到相當錯愕、失望和遺憾,並就該校認為偏頗和不實之處做出相關說明。[21]報導中提及的臺大醫學院吳明賢副院長於同日發表聲明,指出報導內容有三項錯誤,且雜誌社並未向其求證即逕予發佈不實之訊息,要求天下雜誌公開道歉。[22]另生技醫藥國家型科技計畫辦公室亦於5月5日發表聲明表示,報導有諸多觀點偏頗與背離事實之處,就涉及公共利益及與該計畫有關部分予以說明澄清。[23]
参考文献
- 教育部. . 2017-03-30 [2017-05-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 科技部. . 2017-03-30 [2017-05-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16).
- 台大特別調查委員會. (PDF). 2017-02-23 [2017-05-03].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7-08-16).
- NOW News 今日新聞. . 2017-03-30 [2017-05-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6-01).
- . [2017-05-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4).
- . [2017-05-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17).
- . [2017年3月3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5月2日).
- . [2017年3月3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年8月16日).
- (PDF). [February 23, 2017].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7-08-16).
- (PDF). [2017年2月23日].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7年5月6日).
- 中時電子報. . 中時電子報. [2017-05-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3) (中文(臺灣)).
- . 蘋果日報. [2017-05-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14) (中文(臺灣)).
- . m.appledaily.com.tw. [2017-05-05].
- 國立臺灣大學委任特別委員會. (PDF). 2017-02-23 [2020-01-2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7-05-06) (中文(繁體)).
- 中央通訊社. . 2017-04-23 [2017-05-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7-06).
- . [2017-08-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3).
- 蘋果日報. . 2016-12-14 [2017-05-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4-21).
- 聯合新聞網. . 2016-12-14 [2017-05-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5).
- . [2017-04-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5).
- 陳良榕、程晏鈴. . 台北: 天下雜誌出版社. 2017: 84–98.
- 聯合新聞網. . 2014-04-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19).
- 中央通訊社. . 2017-04-14 [2017-05-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08).
- 生技醫藥國家型科技計畫辦公室. . 2017-05-05 [2017-05-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04).
參看
- 小保方晴子事件
- 陳慶士研究造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