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人員(英語:)包括法官、裁判官、陪席司法人員(如太平紳士及具有有限司法管轄權的法院人員),以及公證人及監誓員。各種司法人員的職能各不相同。[1]
亦有一些司法管轄區將承發吏(法語:)稱為「司法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