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署办公
合署办公(或稱聯合辦公、同址辦公、集中處所辦工)是政府機構運作的一種形式,一般用來形容數個政府單位在同一地方或建築辦公的情形。此舉可提升民眾便利性、強化公務效率、促進土地高度利用、精簡建築與維護經費[1]。合署办公不只限于同一个国家,不同国家的政府机构也可能通过国际合作实现合署办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机构编制方式
合署办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体系中的一种机构编制形式。是两个具有不同编制、职责的党政机构,由于工作对象、工作性质相近或其它原因而在同一地点办公,两个机构的人员、资源可在上级统一指挥调度下视工作需要而灵活运用;但两个机构的领导班子、工作人员可能并不完全重合。“合署办公”与“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不同之处在于,合署办公下的两个机构仍各自保持独立法人地位。
1993年起,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设置行政监察部门。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合署办公,中纪委副书记兼任监察部部长。各省、市、县、区的中共纪检委与政府监察局(厅)都是合署办公。常常安排一名民主党派人士或无党派人士出任监察局副局长,显然这样的非中共党员是不可能担任纪检委副书记。2017年,山西、北京、浙江先后成立省级国家监察机关,新成立的省级监察委员会主任由同级中共纪委书记担任,副主任则包括同级中共纪委副书记、检察院领导担任,与纪委、检察院合署办公[2]。
2018年机构改革后,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各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也与各地方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
部分地方将两个职责相近的机构加以合署办公。如佛山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社工办)与佛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精神文明办)合署办公[3]。
部分企事业单位也有类似机构编制方式。2014年8月29日,中国建设银行董事会会议批准总行设立“资产管理部”,资产管理部与投资银行部合署办公,合署办公部门名称为“资产管理部(投资银行部)”[4]。
中华民国
訓政時期,省政府採合議制,設主席及省政委員,而下設各廳(機關)廳長由省政委員兼任;省政府與各廳關係,猶如行政院之於各部。各廳在本管事務亦直接與中央、縣相應機關直接行文,如省民政廳行文中央內政部、省財政廳行文縣財政局等。後為增強省政府本身權力,便利戰時行政,中央政府在對日抗戰時指示將某些廳併入省政府,禁止獨自行文;同時在縣施行之裁局改科,將縣政府下設各局併入府內,又改稱科,更為徹底,旨意亦同。1947年(民國36年)12月25日《中華民國憲法》實施後,明文規定省、縣均採首長制,上述各權宜之策自成定例。
2017年(民国106年)成立的行政院金马联合服务中心和中华民国福建省政府是合署办公的。
- 中央聯合辦公大樓
- 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
- 基隆市七堵區行政大樓
- 台中市西屯區聯合辦公大樓
中華民國中央、地方政府的聯合辦公大樓
- 台北市的中央聯合辦公大樓、交通通訊傳播大樓
- 新北市的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
- 高雄市的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合署辦公大樓
- 各鄉鎮市區的行政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