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中孚

吉中孚—?),鄱阳人[1],长居楚州,唐朝詩人。大歷十才子之一[2]

生平

早年客居鄱阳[3]出家當道士[4],后还俗。大历年间,至长安,登博學宏辭科,授官校書郎,後任萬年縣尉,與盧綸韓翃錢起司空曙等有詩名。李端稱其“眾口宗詩伯”。[5]兴元元年(784年)由司封郎中、知制诰为谏议大夫,歷翰林學士,贞元二年(786年)任戶部侍郎、判度支兩稅。[6]贞元四年八月,由权吏部侍郎中书舍人[7],不久卒。[8]有詩一卷,已佚。[9]全唐詩》存其詩僅一首,《全唐詩續拾》補詩一首。

注釋

  1. 《新唐書·藝文志·丁部集錄別集類》
  2. 姚合《極玄集》和《新唐書·盧綸傳》
  3. 《全唐诗》卷295吉中孚名下注为鄱阳人,不確。
  4. 卢纶在《送吉中孚校书归楚州旧山》诗题下注:“中孚自仙宫入仕。”(《全唐诗》卷二六七)
  5. 李端《送吉中孚拜官歸楚州》
  6. 《重修山阳县志》载:“吉中孚少为道士,后登博学宏辞科,授校书郎,与卢纶、韩翃、钱起、司空曙、苗发、崔峒、耿湋、夏侯审、李端俱以诗名,号大历十才子。贞元初,知制诰,与陆贽、韦执谊、吴通元等同视草,官至户部侍郎。妻张氏,亦工诗。”《中国文学家大辞典》载吉中孚于“建中元年(780)为万年尉,迁司封郎中、知制诰。贞元二年(784)以本官充翰林学士,六月改谏议大夫。”
  7. 《旧唐书》卷十三〈本纪〉第十三
  8. 据《旧唐书》“卢简辞附”所载:“贞元中,吉中孚为翰林学士、户部侍郎,典邦赋,荐纶于朝。会丁家艰,而中孚卒”。可推算其大约卒于贞元中後期(795年-798年)。
  9. 《新唐书·艺文志四》著录其诗1卷。

參考書目

  • 唐才子傳》卷四
  • 傅璇琮《唐代诗人丛考·盧綸考》附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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