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同
吉大同(1529年—?),字伯從,直隸大名府開州人,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吉大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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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貫 | 直隸大名府開州 | |
出生 | 十月初五日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配偶 | 娶王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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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順天府鄉試第一百一十八名舉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一百四十九名,三甲第八名進士[1][2]。授行人司行人,四十五年官至刑部员外郎,同年秋出为山东按察司佥事,隆慶元年(1567年)祖父去世丁忧。起补河南佥事,六年八月升右参议,官至睢陈道副使。
家族
曾祖吉倫,號樂素;祖父吉陳(1481年-1566年),字萬言,號柳東,官河州知州、趙鄭二府長史,封監察御史[3];父吉澄,巡檢遼東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母張氏(贈孺人);繼母李氏(封孺人)。重庆下[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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