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成井鹽作坊遺址
吉成井鹽作坊遺址,位於四川省自貢市大安區,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清代。2007年6月1日公佈為四川省第七批文物保護單位[1]。2013年3月5日列為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隶属自贡市盐业历史博物馆。
吉成井盐作坊遗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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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所在 |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 | ||||
坐标 | 29°22′11.86″N 104°46′13.51″E | ||||
分类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
时代 | 清 | ||||
编号 | 7-1886-5-279 | ||||
登录 | 2013年3月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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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七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川府函【2007】114號。2007年6月1日
- 『國務院關於核定並公布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國發〔2013〕13號,201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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