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是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吉林省人大全体会议闭会期间代为行使其权力。同级类似机构为吉林省政协,为咨询机关。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印章中央刊国徽

第十三届
(2018年1月至今)
代表
主任 景俊海
副主任(8) 高广滨田锦尘王绍俭张焕秋贺东平彭永林庞庆波贾晓东
秘书长 韩沐恩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
机构类型 省级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
行政级别 正省级
授权法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组织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上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吉林省委员会
本级中共组织 中共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
联络方式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实际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4229号
 邮政编码 130021
 電話號碼 +86 (0)431 85091234
對外官網 吉林人大网
机构沿革
前身 吉林省革命委员会
成立时间 1980年4月

历史沿革

1977年12月,吉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吉林省的恢复。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其中规定:“县和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它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1]。1980年4月,吉林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产生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栗又文当选主任。吉林省第一届人大常委会设有办公厅、法制办公室、财经办公室、科教办公室、人事办公室等办事机构[2]

办事机构

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有以下办事机构:

  • 办公厅(下设若干处)
  • 机关党委
  • 研究室
  • 法制工作委员会
  • 预算工作委员会
  • 信访室

历届组成人员

第五届

第六届

第七届

第八届

第九届

第十届

第十一届

第十二届

  • 任期:2013年1月-2018年1月
  • 主任:王儒林(2014年9月辞任) 巴音朝鲁(2014年10月当选[6]
  • 副主任:荀凤栖(2013年1月-2016年1月)、王守臣(2013年1月-2017年1月)、马俊清(2017年1月当选)、房俐(2016年1月当选)、陈伟根(2015年2月当选)、车秀兰周化辰(2013年1月-2016年1月)、王云岫(2013年1月-2017年1月[7])、李龙熙
  • 秘书长:王甫轶(2015年1月26日辞任) 吴玉珩(2015年2月13日当选,2016年12月29日辞任) 袁洪军(2017年1月19日补选)

第十三届

参考文献

  1.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00-12-06 [2020-04-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19).
  2.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编). . 长春: 吉林人民出版社. 1994. ISBN 7206020291.
  3. . 人民网. 2003-01-20 [2020-04-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18).
  4. . 中国新闻网. 2008-01-14 [2020-04-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18).
  5. . 中国经济网. 2012-02-06 [2020-05-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18).
  6. . 新华网. 2014-10-30 [2014-12-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14).
  7. 唐嘉艺. . 人民网. 2017-01-20.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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