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 (滿洲國)

吉林省满洲国的一个省。相当于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的一部分。

吉林省
 滿洲國
1932年-1945年

吉林省的市縣旗(1940年)
首府永吉县
吉林市
面积 
 1940年
83,206.977平方(32,126.393平方英里)
人口 
 1940年
5609000
歷史 
 成立
1932年
 废除
1945年
前身
继承
吉林省 (中华民国)
吉林省 (中华民国)
今属于 中国吉林省

历史

1931年(民国20年),中华民国吉林省管辖41县1政治局。九一八事变后日本控制满洲。同年9月26日熙洽设置吉林省長官公署、9月28日对中華民国发表独立宣言。

1932年(大同元年)3月9日,满州国「省公署官制」(大同元年3月9日教令第13号)公布,省政府改为省公署。吉林省公署設置于永吉县。1934年(康德元年)10月11日新「省公署官制」(康德元年10月11日勅令第124号)公布,吉林省分割为吉林省、濱江省三江省間島省4省、吉林省管辖吉林市长春县双阳县伊通县德惠县农安县长岭县乾安县扶余县永吉县舒兰县额穆县敦化县桦甸县磐石县榆树县怀德县(后划入奉天省)管辖17市县。

到满洲国灭亡前管辖2市、15县、1旗。

下级行政区划

1945年:

設置

1932年3月、满洲国政府设置。

废止

1945年8月满洲国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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