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雄 (東漢)
吳雄(?—?),字季高,河南郡(今河南省洛阳市)人,东汉时期的大臣。
吳雄历任汉顺帝、汉冲帝、汉质帝、汉桓帝四朝,擔任廷尉期間,精通律令,办案公平。他的儿子吳訢、孙子吴恭都先後出任廷尉一職,时称三世廷尉[1]。汉桓帝元嘉元年(151年)夏,司徒张歆免。光祿勳吳雄被任命为司徒。永兴元年(153年)十月,吳雄和太尉袁汤、司空赵戒卸任,以太常胡广继任为太尉、太仆黄琼继任为司徒、光祿勳房植继任为司空。
参考文献
- 《后汉书·卷七·孝桓皇帝纪》
- 《後漢書》卷46:順帝時,廷尉河南吳雄季高,以明法律,斷獄平,起自孤宦,致位司徒。雄少時家貧,喪母,營人所不封土者,擇葬其中。喪事趣辦,不問時日,巫皆言當族滅,而雄不顧。及子訢孫恭,三世廷尉,為法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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