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麟
生平
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科浙江鄉試舉人,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進士[2],獲授刑部主事,八年(1529年)改任河南道監察御史[3],巡視北直隸、山東、河南馬政,盡心牧馬,曾上奏四事;十年(1531年)改巡按廣東,平定新會縣的山賊,獲賜銀幣[4]。
之後吳麟因為被權貴排擠遭貶謫任泰州州判,遷官南京兵部郎中,陞安慶知府,勤於政事,執法嚴厲,令部屬畏服;餘暇時經常校閱諸生,激勵他們,文風因此振奮,三年後以江南北治行第一晉任山東按察副使,很快因為不得侍養請求回鄉七年,父親死後他也傷心過度去世。
參考文獻
- 光緒《孝豐縣志·卷七·人物志》:明吳麟,字允祥,號苕溪,嘉靖丙戌進士,為刑部主事,選河南道御史,巡視北直隸、山東、河南馬政,殫心牧圉,條奏四事;按廣東,勦平山賊卹區長,時宰有蒼頭橫於部下,收治之遂為所擠,謫判泰州。再遷南兵部郎中,知安慶府,吏民畏服,撫按交薦,推江南北治行第一,晉山東副使,所至肅清;以不得侍養為憂乞歸七年,父卒過毀亦卒,子維嶽、維京皆進士。
- 光緒《孝豐縣志·卷六·選舉志》:正德 吳麟 丙子科(舉人) 嘉靖 吳麟 丙戌龔用卿(進士)榜,詳鄉賢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嘉靖八年四月)壬辰改戶部主事倪組、方一桂、沈奎、許廷桂、徐淮,刑部主事吳麟、梁尚德、傅烱,大理寺左評事孫錦俱為監察御史,組浙江道,一桂廣東道,奎陝西道,廷桂江西道,淮貴州道,麟河南道,尚德雲南道,烱山東道,錦山西道。時御史乏人,吏部尚書方獻夫請于各部屬選取。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九》:(嘉靖十年八月乙巳)以廣東新會等縣山賊平,詔賜都御史林富、太監張賜、總兵官仇鸞、御史李美、吳麟,副總兵張祐及各司道有功人員銀幣有差。
- 康熙《安慶府志·卷十二·名宦》:吳麟 字允祥,浙江孝豐人,丙戌進士,授監察御史,左遷泰州判官。歷南京兵部郎中,擢知安慶,有才識、勤政事,持法嚴厲,吏胥畏服;暇常校閱諸生,甄別勸激,文風丕振,居三年陞山東按察副使。
- 光緒《孝豐縣志》·卷六·選舉志
- 光緒《孝豐縣志》·卷七·人物志
- 康熙《安慶府志》·卷十二·名宦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卷一百二十九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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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傅颐 |
明朝廬陵縣知縣 嘉靖十五年 |
繼任: 翁溥 |
前任: 林鍾 |
明朝安慶府知府 嘉靖年間 |
繼任: 陳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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