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纪年)
吴(1367年1月31日—1368年1月23日)是朱元璋建立明朝前西吴政权使用的國號紀年名稱。韩宋龙凤十年(元至正二十四年)元旦(1364年2月4日),朱元璋在应天府自称吴王,建立西吴政权,名义上仍尊奉韩宋政权,但停用了龙凤年号[1][2]。韩宋龙凤十二年(元至正二十六年)十二月(1367年1月1日—30日),韩宋皇帝韩林儿渡长江时遇船难溺死。朱元璋遂在次年元旦(1367年1月31日)改元为“吴元年”[3][4][5][6]。吴二年正月初四(1368年1月23日),朱元璋在应天府称帝,建立明朝,建元“洪武”[7]。
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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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权 | 西吴 | |
君主 | 朱元璋 | |
历时 | 357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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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文獻資料,朱元璋停用龍鳳年號,以王號「吳」紀元,稱「吳元年」「吳二年」;唯俞本《紀事錄》記載建元「吳元」,稱「吳元元年」「吳元二年」[8]。朱鴻林認為「吳元元年」並非筆誤,無論是正式年號「吳元」還是以國號代年號的「吳」,均不脫離朱元璋生前所自封的吳王之意[9]。
民國時期支偉成編撰的《吳王張士誠載記》,稱張士誠改元朝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為吳元年[10],但張符驤《依歸草》記載改元為吳王元年[11]。
同期存在的其他政权年号
参考文献
- 湯綱、南炳文《明史》上冊,上海人民出版社,第49頁。ISBN 9787208124806
- 王世貞《弇州史料前集》卷二十八〈浙三大公臣贊〉:「御座不拜,遂輟龍鳳之號。」
- 張廷玉. . 维基文库.「〔至正二十六年〕十二月,韓林兒卒。以明年為吳元年,建廟社宮室,祭告山川。所司進。」
- 《明太祖實錄》卷二十一:「(丙午年十二月己未)是時群臣皆上言:『一代之興,必有一代之制作。今新城既建,宮闕制度,亦宜早定。』上以國之所重,莫先廟社,遂定議,以明年為吳元年,命有司營建廟社,立宮室。」
- 史文仲主編《百卷本中國全史》第71卷〈明代政治史·本卷提要〉,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頁:「在鄱陽湖會戰大敗陳友諒後,於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朱元璋稱吳王。但直到此時,朱元璋仍然奉農民起義軍大宋政權韓林兒為主,使用龍鳳年號。接着,他鏟平張士誠,迫使方國珍投降,南征陳友定,勢力向福建、廣西等地區擴展。朱元璋見時機成熟,改吳元年年號。」
- 《海南省志》第1卷〈建置志〉,海南出版社,2006年,第78頁:「縣:吳元年(注:《明史》為『吳元年』,經查,明代沒有『吳元年』,因明代尊太祖朱元璋為吳王,『吴元年』是年號,疑為洪武元年,即1368年)規定納糧10萬石以下為上等縣,納糧6萬石以下為中等縣,納糧3萬石以下為下等縣。」
- 張廷玉. . 维基文库.「洪武元年春正月乙亥,祀天地於南郊,即皇帝位。定有天下之號曰明,建元洪武。」
- 俞本《紀事錄》卷之上:「丁未至正二十七年,乃小明王龍鳳十三年,改為吳元元年。」卷之下:「戊申吳元二年,……正月初四日,上即皇帝位於金陵。……以吳元二年為洪武元年,詔示天下。詔曰:『……於吳元二年正月初四日,先祭天地於鍾山之陽,即皇帝位於南郊,天下之號大明,以吳元二年為洪武元年。……』」
- 朱鴻林,《明太祖的治國理念及其實踐》,香港中文大學,2010年,第159頁。
- 支偉成《吳王張士誠載記》,中華書局,第80頁。
- 張符驤《依歸草》卷一〈吳王張士誠傳〉:「(至正二十三年)七月,(士誠)遂自立為吳王,以士信為丞相,即平江治宮室,立官屬。元猶遣官徵糧,而王不復予元,東南海運自是遂絕。改至正二十三年為吳王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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