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用先
吳用先(?—?),字體中,號本如,直隸安慶府桐城縣籍,徽州府休寧縣人,明朝政治人物,萬曆壬辰進士,官至薊遼總督。
吳用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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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兵部右侍郎兼薊遼總督 | ||
籍貫 | 直隸徽州府休寧縣 | |
出生 | 生年不詳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親屬 | (子)吴日㫤、吴日暠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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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順天鄉試第五名舉人[1],二十年(1592年)聯捷壬辰科進士[2][3][4]。授临川县知县,七年政绩第一,召为户部主事,改兵部職方司主事,典試福建[5]。歷浙江右參政,三十六年(1608年)八月,升浙江按察使[6],升浙江左布政使,皆有政績。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四十四年(1616年)五月,七疏乞休歸。
天启三年(1623年)二月,升通政使[7],改工部右侍郎。四年(1624年)正月,升兵部右侍郎兼右副都御史总督宣大山西军务。三月代替王象乾改任蓟辽总督[8]。五年(1625年)三月,因不堪任,著冠带闲住,明朝廷改派王之臣担任蓟辽总督[9]。寻卒于家,崇祯初复原官,赐祭葬。
著作
有《周易筏語》《寒玉山房》等集。
家族
曾祖吳禎;祖父吳一鳳;父吳應道[10]。
参考文献
- 清康熙二十二年增刻本《桐城縣志·卷之四》:吴用先,字體中,萬曆間北闈鄉試第五,壬辰進士。令臨川,均賦便民,匕懷其德。任七年,以卓政徵。擬諫垣不果,僅得户主政,旋改職方。典閩闈,最稱得士。歷議曹,遷浙臬,為政平恕。任德黜刑謂冤則白之當其罪可耳何敵扑為遂歷浙左右藩凡解公鏹今鐫官吏名數多寡岀納皆原錠無一毫耗羡治稱方面第一擢都御史撫蜀時播首亂大將劉綎以議餉不進用先躬先岀師督綎合戰戮力勦撫數月蕩平尋因病乞骸上憫其勞特賜考績予告家居八年起銀台晉少司空時論推轂知兵改樞貳摠督薊遼星馳涖事建防禦十策籌畫不遺餘力會璫禍起致政歸卒於家崇禎初特賜贈廕祭葬用先少孤育於祖三喪獨任長撫弟侄教養兼至置義田建宗祠族人至今稱之所著有周易筏語寒玉山房等集行世。
-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朱保炯,谢沛霖. . 台湾: 文海出版社. 1981.
- 万历二十七年十二月,命简讨朱国祯、兵部职方司主事吴用先往福建考试;户部四川司主事杨一葵、兵部武库司主事赵拱极往四川考试;兵部武选司主事沈麟祥、工部营缮司主事张嗣诚往广东考试;刑部山东司主事施尔志、中书舍人柴大履往广西考试。
- 万历三十六年八月,升浙江右参政吴用先为本省按察使。
- 天启三年二月,起升原任四川巡抚吴用先为通政使,原任漕运总督户部尚书李三才为南京户部尚书。
- 《熹宗旧纪》:“四年三月乙卯,吴用先总督蓟辽”。
- 《熹宗旧纪》:“三月戊戌,用先闲住。四月癸巳,起王之臣总督蓟辽。”
-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二十年壬辰科殿試金榜》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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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喬璧星 |
明朝四川巡撫 萬曆四十年十二月(1613年)上任 |
繼任: 饒景暉 |
前任: 王象乾 |
明朝薊遼總督 1624年-1625年 |
繼任: 王之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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