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有文
呂有文(1926年-1999年10月29日),祖籍四川,北平朝陽法學院法律系畢業,1949年隨中華民國政府前往臺灣,後臺東地方法院院長、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院長、臺中分院檢察處首席檢察官、司法行政部參事、司法院廳長、副秘書長、法務部政務次長、部長及司法院副院長。
呂有文是1987年解除臺灣省戒嚴令之後,簽署核准槍決死刑犯最多的法務部部長,人數為114人。
外部連結
中華民國政府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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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 | ||
前任: 蕭天讚 |
法務部部長 代理,後真除為第四任 1989年10月7日-1993年2月27日 | 繼任: 馬英九 |
司法院 | ||
前任: 汪道淵 |
司法院副院長 第九任 1993年5月1日-1999年2月1日 | 繼任: 城仲模 |
前任: 施啟揚 |
司法院院長 代理 1999年1月26日-1999年2月1日 | 繼任: 翁岳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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