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憲 (弘治進士)

周憲1460年—1512年),湖廣承宣布政使司安陸州(今湖北省鍾祥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周憲

大明江西按察司副使
籍貫 湖廣安陸州
諡號 節愍
出生 天順四年(1460年)
逝世 正德七年(1512年)
出身
  • 弘治六年癸丑科進士出身

生平

湖廣鄉試第二十九名舉人。弘治六年(1493年)中式癸丑科二甲第九十名[1][2],授刑部主事,升刑部員外郎。弘治十七年(1504年),因事連坐下詔獄,出為兗州通判。

正德初年,恢復官職,歷雲南大理府知府。正德六年(1511年),陞江西按察司副使[3]華林馬腦民變,總督陳金檄周憲進剿,攻打北門時,其戰敗被俘,罵不絕口,被肢解。朝廷贈按察使,予祭葬,諡節愍嘉靖二年(1523年),江西巡撫盛應期請與黃宏馬思聰一同祭祀于忠烈祠。經給事中李鐸進言,命有關部門每年給其家米二石,帛二匹[4]

家族

曾祖周復祖;祖父周貴,封滁州知州;父周正,大同知府。母朱氏(封宜人)[5]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國朝獻徵錄·卷之八十六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二百八十九》,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

  1.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七十一》:正德六年春正月己卯 升監察御史沙鵬、王士昭、王良臣、楊璋,大理府知府周憲,陝西按察司僉事常賜,廣東右參議翁茂南,為按察司副使;原任給事中徐蕃、丘俊,工部郎中方天雨,為布政司左參議;兵科左給事中徐忱,南京禮科給事中張九逵,兵部郎中徐永,為右參議:鵬,河南;士昭、良臣、永,山東;璋,福建;憲、審,江西;賜,陝西;茂南,廣西;俊,山西;天雨,貴州;忱,浙江;九逵,湖廣。
  4. ·张廷玉等,《明史·忠義一》(卷289):周憲,安陸人。弘治六年進士。除刑部主事,進員外郎。十七年坐事下詔獄,謫兗州通判。正德初,復故官,歷江西副使。華林、馬腦賊方熾,總督陳金檄憲剿之,平馬腦砦及仙女、雞公嶺諸寨,先後斬獲千餘人。華林賊窘,遣諜者詭言饑困狀。憲信之,移檄會師夾擊。他將多觀望,憲攻北門,三戰,賊稍卻,與子幹先登逼之。賊下木石如雨,軍潰,憲中槍,幹前救,力戰墮崖死。憲創重被執,罵不絕口,賊支解之。事始聞,贈按察使,予祭葬,諡節愍,廕一子,旌幹門曰孝烈。嘉靖二年,江西巡撫盛應期請與黃宏、馬思聰並旌,詔附祀忠烈祠。後從給事中李鐸言,命有司歲給其家米二石,帛二匹。
  5.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六年癸丑科進士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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