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方 (1896年)
生平
早年担任小学教员,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3年12月27日,在其弟与妻的掩护下,用手枪击毙了闯进家捕捉他的敌中队长及士兵后离家,先后到辽宁、北平、青岛等地从事革命活动[1];1938年返乡后参加民先组织,在民先县队部工作,此后,曾任平度县委组织委员、黄县第二行署特派员主任、南海行署公安局副局长。1943年2月至1945年10月,任莱东县公安局长,期间代理县委书记[2]。1945年底,改任南海公安局局长、胶东行署公安局科长、胶东区党委社会部秘书主任。最高人民检察署华东分署一处副处长、处长。1953年11月,任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956年,兼任中共青岛市委常委。1959年11月,任青岛市委书记处书记。1980年7月,担任青岛市政协副主席等职位。1984年6月5日,因病逝世[3]。
参考
- 中共莱西县委党史办公室. . 中共莱西县委党史办公室. 1988.03: 108.
-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等编. . 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 1991.02: 659. ISBN 7-80023-311-1.
- 青岛市史志办公室编. . 北京:五洲传播出版社. 2002.04: 297–298. ISBN 7-5085-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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