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時從,明朝政治官員,南京戶部員外郎。
弘治元年,時任戶部員外郎[1]的周時從上疏請求將前朝遺留下的奸黨汪直、錢能、蔡用等人施加嚴刑,并審查兩京和四方鎮守中官。宦官們從其奏疏中“宗社”兩字沒有越格書寫,而命司法官逮捕治罪,不久得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