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孜·艾买提
生平
1933年8月,哈孜·艾买提生于新疆喀什噶尔的知名宗教人士家庭。父亲艾买提·喀孜是位大伊玛目。1951年考入喀什师范学院。1954年毕业,被新疆学院(今新疆大学)艺术系录取。在校期间受到毕业于苏联列宾美术学院的画家格里亚佐夫的培养。1957年毕业于新疆学院艺术系,并且留校任教。曾任新疆美术家协会主席、名誉主席;新疆艺术学院院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联主席、名誉主席;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顾问;中国文联委员;曾当选为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四、五、六、七届政协委员。后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史研究馆名誉馆长;中国国家画院院委、中国国家画院油画院委员等职务。他是第九届全国美展总评委、水彩水粉画展区评委会主任。1988年,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评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曾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届天山文艺贡献奖。1991年起享受国务院的政府特殊津贴。[1][2][3]
作品
哈孜·艾买提的主要作品有:《罪恶的审判》(1964年,中国美术馆收藏,1982年在法国巴黎春季沙龙展出)、《麻合穆德·喀什噶里》(1981年,获全国少数民族美展一等奖,民族文化宫收藏)、《木卡姆》(1984年,获第六届全国美展银奖,中国美术馆收藏,1987年在苏联莫斯科展出)、《地毯·维吾尔人》(1988年,参加第一届全国油画展,赴日本参加中国当代油画展,日本作家协会收藏)、《乐迷》(1990年,获第一届全国油画精品大赛银奖,日本千代田俱乐部收藏)、《刀郎魂》(1999年,参加第九届全国美展)。[1][2][3]
哈孜·艾买提在中国画人物画上也颇有造诣。国画《牛背刁羊图》(1999年)在天安门城楼陈列。还创作了《唱不尽的心声》、《葡萄架下》、《万方乐奏有于阗》、《麦西来甫》、《纳孜尔库姆》等中国画作品。对阿拉伯文及维吾尔文书法、壁画、装饰图案、维吾尔传统建筑也有研究。1992年任人民大会堂新疆厅装饰总设计,为该厅设计并指导制作壁毯《天山颂》。1997年设计并指导制作的壁毯《天山欢歌》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赠给香港特别行政区。曾到东德、保加利亚、独联体诸国以及德国、法国、意大利、英国、土耳其、伊朗等国交流。1994年在巴黎、安卡拉、伊斯坦布尔,1998年在伊朗德黑兰举办个人画展。2012年在中国美术馆举办《天山魂——哈孜·艾买提美术作品展》。[1][2][3]
1986年,哈孜·艾买提受到国家领导人赛福鼎·艾则孜邀请,为赛福鼎·艾则孜刚完成的历史长篇小说《苏图克·布格拉汗》画插图。[4]
出版《哈孜·艾买提画集》、《哈孜·艾买提西部风情画集》、《哈孜·艾买提油画作品选》及自传《我生涯中难忘的画像》等。[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