喘息服務

喘息服務英語:),是對被照顧者做短期的照顧,以減輕照顧者的壓力,讓照顧者獲得暫時的休息的服務。

長輩在機構接受照顧——寫書法

沿革

喘息服務的起源可溯至1948年英國NHS(英語:)國家醫療服務體系[註 1]提供之服務,稱臨時照顧短期休息英語:)喘息地點稱短期居留館(英語:)。[1] 不同國家的喘息服務發展史與相關法律均有所不同。

美國的喘息服務始於1970年代,是為配合失能、心智障礙者之去機構化措施(英語:)所創之非機構式照護服務。1981年美國政府開始著手製定以照顧者為服務對象的喘息服務。美國對於喘息服務有完善的政策法規支撐,2000年完成家庭照顧者支持項目,2006年「喘息壽命法案」明定各州資金的分配[2]

澳洲政府在1985年製定「居家與社區照顧計劃」及「老年人照顧改革戰略」,讓老人得到良好的照顧服務,照顧者的身心壓力也得到喘息;1966年製定針對照顧者的「國家照顧者休養法案」,建立喘息服務中心;2006年頒布「老年癡呆者居家照護法案」,再一步支持喘息服務[2]

喘息服務性質

喘息服務性質類似暫托服務,可供照顧者休息及接受專業訓練、減少照顧者身心壓力,算是對家庭提供協助的方法。喘息服務算是照顧者的資源,服務時間超過24小時,目的在於讓照顧者有充分的休息時間,避免身心過勞而發生意外,喘息服務可提高家庭成員的和諧度,減少家庭被社會孤立,是有助益的[1]

喘息服務必要性

有關長期照顧相關的研究中,約有一半著重於被照顧者的照顧品質及方法等議題,有的主要照顧者(英語:)為負起照顧責任而放棄工作及原本的生活,長時間下來導致照顧者身心俱疲。[1]

相對於被照顧者而言,照顧者的心理壓力、體力容易被忽略,通常都是發生事情才被重視。大部份的人不懂體諒甚至責備照顧者,這對於長期付出精力的照顧者不公平。喘息服務即是針對居家照顧者而設計的服務。據研究,照顧者有3/4會出現情緒急躁、慢性疲勞感、健康狀況變差、睡眠不足、精神抑鬱、心情沈悶等問題;[1] 同時有研究顯示,照顧者因照顧病人而造成健康和情緒受損,照顧者患有慢性神經衰弱的有87%,患有憂鬱傾向的有65%,得憂鬱症的有20%。[3]

隨照顧者年紀漸高,老人(被照顧者)失能、失智程度漸漸嚴重,照顧者身心健康程度也隨著惡化。喘息服務即是能緩衝上述問題、現象所必要的策略及方法。[1]專家建議不要把責任自己扛,適度把責任分擔他親人或利用各縣市政府提供的喘息服務等,讓身體稍做休息緩解壓力[4][5]

美國社會喘息服務

美國紐約喘息服務主要分三種:(1)在家服務:是由公共護理機構、社會服務部門、志工組織、私人非營利機構或家庭健康機構提供。服務人員皆是經過培訓的專業人員。(2)陪同服務:由專業照顧有特殊需求老人的工作者提供,這類服來自於特殊機構或服務組織的項目。(3)消費者導向照護:服務提供者是由家庭直接選擇,再經喘息項目或家庭成員直接培訓。如需支付服務費,是由特殊項目直接給家庭照護者的經費提供。

美國非居家喘息服務種類有以下幾種:(1)住宿家庭:在提供者的地方進行服務。(2)成人日間照料中心:將老人送至日間中心,星期一至五,每天8小時。(3)醫療模式:此服務針對高照護需求的老人,在醫院進行。(4)家庭合作交換:彼此交換喘息服務,通常不需要費用。

美國喘息服務的層面廣,沒有年齡、家庭況狀限制,照顧者皆可享有高品質的服務,並有充足的經濟支援。 美國喘息服務經費來源有:(1)個人支付來源─工作收入所得、社會保障金、養老金、保險等。(2)聯邦或州的資助─長期照護保險、本地養老機構[2]

澳洲社會喘息服務

澳洲喘息服務根據老人和照顧者需求制定服務時間長度,服務地點可以在家中或機構。

澳洲依服務時間可分短期服務與長期服務。短期服務有:(1)在家喘息:由照護者到老人家中服務,(2)機構日間照護:服務地點在日照中心,舉辦活動,讓老人有機會與其他人交流。(3)過夜和周末喘息服務,服務地點多樣化,可在 或機構中心進行。長期服務有:(1)社區照料中心照護:若照護者短期間需每天幫忙,可將老人送至社區照料中心托養。(2)住院喘息:針對不同疾病,醫護人員提供專業諮詢、培訓,為照顧者和老人提供支持。

澳洲喘息服務收費標準較低,政府在經費上給予很大的支持,通過照顧人津貼跟照顧人補助為照顧人提供金錢上的支持[2]

台灣社會喘息服務

台灣,喘息服務是十年長期照顧制度所規劃的服務項目之一,目的是為減輕照顧者壓力並讓老人能受延續性的照顧;同時避免老人過早被送至機構。

喘息服務有两种提供方式——居家式喘息服務[註 2]與機構式喘息服務[註 3][4][1]。居家式喘息服務是由「居家照護」所衍生出來的另一種模式,1990年衛生署開始要求各縣市衛生所推動;1997年開始機構式喘息服務正式成為隸屬於「機構式照顧」項下的服務,且需仰賴長期照護相關機構為主要資源;1998年開始無論居家式喘息服務或機構式喘息服務,政府均明列於「老人長期照顧」的實施計畫中[1]。除了居家式及機構式喘息服務外,還有日照中心喘息、小規模多機能夜間喘息、巷弄長照站臨托喘息服務等[6]

台灣喘息服務的經費來源於自遺贈稅、菸稅調增的稅課收入、政府預算撥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等,每年預估遺贈稅、菸稅調增的稅課收入約可達300億台幣[7]

注釋

  1. 英國在二戰後首創,於1948年正式實施,本質是一種以稅收為基礎的全民醫療服務。
  2. 政府安排照顧服務員到家中照顧服務對象。
  3. 政府安排服務對象到合約的護理之家或養護中心接受照顧。

參考資料

  1. 蔡啟源. (PDF): P297–309. 2009-12 [2018-07-12].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8-07-12).
  2. 上海養老. . 中國社會報. [2018-07-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24).
  3. 謝文華. . 自由時報. 2008-08-27 [2018-07-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19).
  4. 曾迺強. . 自由時報. 2017-10-08 [2018-07-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29).
  5. 陳彥丞. . Smart自学网. 2017-06-07 [2018-07-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26).
  6. 愛長照編輯團隊. . 愛長照. 2018-06-22 [2018-07-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7).
  7. 衛生福利部 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 2017-10-31 [2018-07-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30).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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