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三局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内设的一个职能局。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三局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国务院办公厅制发。

主要领导
局长
副局长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机构类型 国务院办公厅内设职能局
行政级别 正司局级
组织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 北京市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三局负责办理教育、科技、国防、外事、政法、民族、监察、机构编制、民政、文化、卫生、人口计生、广电、新闻出版、体育、知识产权、宗教、参事、机关事务管理、港澳台侨、法制、地震、自然科学基金、妇女儿童、残疾人工作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联系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军队、宣传、统战等方面的工作。承办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1]

工作职能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三局主要负责办理社会事业的文电、会务、督查以及联系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军队等方面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各项工作:

  • 教育
  • 科学技术
  • 外交事务
  • 政法
  • 民政
  • 文化和旅游
  • 卫生健康
  • 退役军人事务
  • 应急管理
  • 医疗保障
  • 体育
  • 国际发展合作
  • 参事
  • 机关事务管理
  • 广播电视
  • 妇女儿童
  • 残疾人工作
  • 其他相关工作

参考文献

  1. . www.gov.cn. [2023-03-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09).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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