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檔案館 (中華民國)

國家檔案館預定將成為中華民國首座國家檔案館,主管機關為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館址位於新北市林口區,由九典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設計監造,於2021年開工,預計2025年啟用,落成後將成為臺灣首座。國家檔案館本於生態理念設計,為地上10層地下2層的綠建築智慧建築,並兼顧週邊景觀生態的保留;該館具有典藏國家檔案(保存、整理、修復)、檔案應用推廣(閱覽、展示、研究、出版)、檔案技術服務(媒材研究、長期保存)、行政辦公及教育休閒的功能,規劃了檔案庫房與全館自動化,能容納100公里檔案的典藏量,可滿足大約20年的國家檔案入藏空間需求,並冀望能提供民眾舒適的閱聽環境、互動體驗的展示學習場域與通透開敞的館區空間。[1][2][3]

計畫背景

臺灣的《檔案法》於1999年通過,自2002年生效。因應《檔案法》之規定,作為檔案主管機關的檔案管理局在2000年成立籌備處,2001年11月23日,正式成立。[4]臺灣的檔案建設可謂起步緩慢,在該法實施前,各級政府機關早已累積多年檔案,對檔案的典藏與管理各自為政,如:外交部經濟部將早期檔案寄存於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國史館典藏歷任總統檔案及各級政府機關早期的檔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日治時期的政府檔案和二戰後省政府縣市政府國營事業檔案,故宮博物院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臺灣大學圖書館典藏清代的政府檔案,造成國內歷史檔案與早期政府機關檔案分散存放。[5]至於專責臺灣重要檔案史料蒐集和保存的中研院臺灣史研究所檔案館,成立較晚,也有蒐集公私機構檔案,主要是透過和各單位進行合作數位化計畫,取得這些檔案史料的數位影像典藏。[6]另外在各中央與地方政府機關的檔案庫房,各地方政府所屬的縣史館、臺北市立文獻館等單位,也典藏有政府檔案。檔案管理局成立後,部份政府機關的檔案已移轉至檔案局。而由於中央或地方的文史機關,如國史館,也保存國家檔案,因此與檔案局之間存在競爭或合作的關係。[5]

鑑於臺灣缺乏國家檔案之整體建設,檔案管理局自2003年起就開始籌設國家檔案館,以作為典藏與管理國家檔案的重要機構。[7][5]在此之前,國史館前館長朱匯森在該館提出的《檔案法》草案,就主張在行政院下設國家檔案館,地方設置地方檔案館,行政院版的《檔案法》亦曾有設置國家檔案館與地區檔案館之規劃,然而這些條文都沒能在立法院通過。[8]歷經十餘年的努力,行政院終於在2017年8月核定了檔案管理局提出的「國家檔案典藏及服務建設計畫」,自2018年開始實施,為期6年,規劃在新北市林口區興建國家檔案館,基地面積約2.6公頃,作為國家檔案典藏及服務空間,永續典藏政府施政紀錄與促進檔案開放應用。之後,因配合工程採購及作業期程需要,調整計畫期程,於2021年開工,預計2025年啟用。興建國家檔案館之總經費約新臺幣29億元。[2][7]

基地位置

國家檔案館位於新北市林口社區運動公園南邊,由文化一路1段、公園路、仁愛一路及計畫道路所圍之街廓內。位於中山高速公路國道1號林口交流道北側約0.9公里,鄰捷運機場線A9站約1.5公里。[9]

參考文獻

  1. . 中央社. 2023/4/24.
  2. .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2021-06-04.
  3. . 經濟日報. 2023-09-07.
  4. .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5. 薛理桂. . 檔案半年刊. 2019, 18 (2): 4–13.
  6. .
  7. .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8. 薛理桂. (PDF). 圖書與資訊學刊. 2009, 70: 38–47.
  9. .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外部連結

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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