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復校

在香港復校在港復校,指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部分位於中國大陸已停辦的學校,依照原本所屬的辦學團體、其教職員工或校友組織等名義,在英屬香港恢復已停辦的學校。

另外,「遷校來港」、「遷校往香港」之學校未曾停辦,只從創校地方搬遷到香港以延續教育;

又另外,「在香港開設分校」之學校在創校地方仍然保留,只在香港開辦新校舍以擴展教育。

歷史

在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及1952年發生中国高等院校院系调整後,因中國教育政策轉變而廢除私立學校制度,部份辦學團體在英屬香港恢復已停辦的學校,稱為「在港復校」;亦有部份辦學團體在臺灣恢復已停辦的學校,稱為「在臺復校」。

學校一覽

大學

中學

神學院

  • 中華神學院:1930年上海創立,1950年停辦,1962年神學院部分前師長在香港舉辦課程,1964年在香港宣告復校,並成立香港董事會[4]

参见

另见

參考資料

  1. . [2022-06-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5-16).
  2. . [2015-04-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3. . [2021-03-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28).
  4. . [2022-06-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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