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復校
在香港復校、在港復校,指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部分位於中國大陸已停辦的學校,依照原本所屬的辦學團體、其教職員工或校友組織等名義,在英屬香港恢復已停辦的學校。
另外,「遷校來港」、「遷校往香港」之學校未曾停辦,只從創校地方搬遷到香港以延續教育;
又另外,「在香港開設分校」之學校在創校地方仍然保留,只在香港開辦新校舍以擴展教育。
歷史
在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及1952年發生中国高等院校院系调整後,因中國教育政策轉變而廢除私立學校制度,部份辦學團體在英屬香港恢復已停辦的學校,稱為「在港復校」;亦有部份辦學團體在臺灣恢復已停辦的學校,稱為「在臺復校」。
學校一覽
中學
- 聖芳濟書院 (香港):1874年上海創校,1950年轉型為公立學校,由1950年辦學團體法國聖母小昆仲會來到香港後,於1954年向香港教育署申請建造校舍,為突顯與聖芳濟書院 (上海)的聯繫,1955年正式命名為「聖芳濟書院」[2]
- 華英中學:1913年佛山創校,1952年停辦,由1962年組成的「華英中學香港校友會」籌備復辦,1971年在香港復校,現由香港基督教循道衛理聯合教會管理[3]
参见
- 1952年中国高等院校院系调整
另见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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