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集聚区
城市集聚区(英語:),或称为城市密集区、城市集聚体、都市聚集区等,是指由市域()或中心市()及其周围毗邻的已建区域组成的城市地域概念。[1]联合国统计司将“”定义为“由市域与其城郊边缘地带或紧邻的外部地区组成”()。[2][3]
一个大的城市集聚区也可能包括几个城市及其边缘地区,如华盛顿特区包括巴尔的摩、纽约包括纽瓦克、东京包括横滨与川崎等。[1][2][3]
城市集聚区、市域()与都会区()同为定义城市地域的三大概念。城市集聚区与都会区的区别在于都会区主要着重于城市功能分析、并兼顾行政区划边界的完整性,而城市集聚区的概念则是着眼于城市形态,并不考虑行政边界。[1]如根据2011年统计数据,加拿大多伦多的市域人口为约260万,其城市集聚区人口几乎翻倍、约为510万,而多伦多都会区的人口则为560万。城市人口增长率也因定义的不同而有区别,例如2006年至2011年间多伦多市域人口增长率为每年0.9%,城市集聚区增长率为每年1.5%,都会区增长率则为每年1.8%。[4]
中国大陆常用的“城市群”概念英文同样也翻译为“”,但其含义通常是指某一区域有内关联性和网络性的城市的总称,与城市集聚区的概念并不相同。[1][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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