埤霞
歷史
台灣清治末期至日治初期,埤霞地區為一街庄,稱為「埤霞庄」,隸屬於武西堡。該庄北及東北與大崙庄為鄰,東南與大埔心庄為鄰,南邊為梧鳳庄,西邊為三塊厝庄、南港庄。[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全台廢縣廳改設二十廳,該庄隸屬於彰化廳。1903年(明治三十六年)6月,該庄編入「大埔心區」,隸屬於彰化廳。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合併二十廳為十二廳,大埔心區改隸屬於臺中廳。1920年(大正九年),該庄改制為「埤霞」大字,隸屬於臺中州員林郡坡心庄,大字下有「埤霞」、「菜寮」小字名[3]。
交通
省道台76線即「東西向快速公路-漢寶草屯線」,是員林大排兩側高架道路,目前僅通行埔鹽至草屯路段,大致以北北西-南南東走向繞大彎轉西南西-東北東走向再轉西北西-東南東走向經過本地區西部、西南部邊界地帶及南部東段近邊界地帶。由該道路向北北西可前往埔鹽與大村交界地帶及國道1號埔鹽系統交流道、埔鹽與秀水交界地帶、埔鹽與福興交界地帶並止於埔鹽交流道,向東南東可前往埔心市區北郊、員林南部、南投西北部、草屯西南部並止於國道3號中興系統交流道。縣道144號是與省道台76線併行的員林大排兩側平面道路。由該道路向北北西至省道台76線埔鹽交流道後可續行前往福興西北部並止於省道台61線福興交流道,向東南東可前往埔心市區北郊、員林南部並止於縣道137號路口。[1][4]
縣道146號(大溪路二段~一段)是溪湖至大村鄉犁頭厝的道路,大致以西南—東北走向由本地區南部邊界西段入境,經員林大排第二梧鳳橋及兩岸的省道台76線高架橋/縣道144號後轉東北東蜿蜒而行,至埤腳聚落轉東南東再轉東再轉東南,至本地區東北部邊界處的鄉道彰53-1線路口轉東北東與其共線並出境。由該道路向西南可前往梧鳳、三塊厝、四塊厝、頂寮東南端、溪湖市區並止於省道台19線路口,向東北東可前往大崙東南部、大村市區、過溝、擺塘、蓮花池、黃厝北部的犁頭厝聚落南側並止於縣道137號路口。[2][5][6]
鄉道彰53-1線(港後巷、五通北路、五通南路)是大崙至同安的道路,大致先以西北—東南走向由本地區北部邊界入境後,轉向東沿邊界蜿蜒而行,其後入境一小段後出境,至鄉道彰55線路口轉東南與其共線,再轉南南東至縣道146號路口後,轉西南西改與其共線,至五通北路路口再度入境本地區並轉西南沿五通北路獨行,至員林大排右岸轉西北西與其平行,至埤霞橋頭轉南南西通過該橋及兩岸的省道台76線高架橋/縣道144號後轉西南至本地區南部邊界轉南出境。由該道路向西北可前往大崙並止於鄉道彰44線路口,向南可前往梧鳳中部、舊館、同安宅並止於其南部邊界處的鄉道彰142-1線路口。[1][2][6][7][8]
鄉道彰61線(二抱路一段)是埤霞至埔心的道路,其北側端點位於本地區北部邊界地帶的縣道146號、鄉道彰53-1線路口。由此向東南蜿蜒而行,出境後可前往坡心北部凸出部分、坡心北部凸出部分與梧鳳交界地帶、油車店、坡心聚落中部並止於縣道148號路口。[1][2]
參考文獻
- 《臺灣堡圖》,臺灣總督府,1904年
- 《彰化縣埔心鄉行政區域圖》,內政部,2007年5月
- 《新舊對照管轄便覽》,臺灣總督府
- 《彰化縣行政區域圖》
- 《彰化縣溪湖鄉行政區域圖》,內政部,2007年5月
- 《彰化縣大村鄉行政區域圖》,內政部,2007年5月
- 《彰化縣永靖鄉行政區域圖》,內政部,2007年5月
- . [2017-08-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