藩王
汉魏晋南北朝
中國自漢朝以後,皇帝封王大多會有封國,形成國中有國的情況。王國中的地方官員仍由中央政府所任命,而王的屬員除了國相之外,皆由王所任命。漢朝初期藩王的正妻稱王后,母親稱王太后,東漢朝起藩王正妻改稱王妃,母親改稱王太妃。南北朝起一直沿用。
元明清
這種情況到元朝則出現改變,元朝的很多亲王,都有封地。比如秦王忙哥剌的封地在陕西,云南王忽哥赤的封地在云南。明朝更是重建分封制,明太祖在全国各地封25个王,在边疆的藩王可以主持地方军务。但燕王朱棣在靖难之役中成功後,為了避免诸侯攻打天子的情況再次出現,强化中央集权,藩王不得干涉地方政治军事事务,不得擅自离开封地、结交地方官员。
清朝的藩王与历朝历代性质大不相同,是从部族首领直接改号而成,封王不封國,除了早期的三藩(吴三桂、尚可喜、耿精忠)以外,亲王、郡王只授予宗室和内外蒙古藩部,宗室诸王名称不用古代地名(國號),而用一些美好的形容词(美號),如睿亲王多尔衮、宝亲王弘历、恭亲王奕䜣、庆亲王奕劻等等。因此清代的王只有虛名,而無封地、實權,都居住在北京,特别是雍正以后,诸王不得擅自出京,结交朝官。除非皇帝交给他们具体差事,像康熙末年的大将军王胤禵、同治朝的议政王奕訢、宣统朝的内阁总理大臣奕劻。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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