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云院 (平顺)
大云院位于中国山西省长治市平顺县北耽车乡实会村,浊漳河河谷,龙耳山九条支脉环抱,毗邻王曲村天台庵和潞城区境内黄牛蹄乡辛安村的原起寺。大云院是中国现存仅有的几座五代时期建筑之一。1988年大云院被国务院列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大云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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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顺大云院大殿正面 |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所在 | 山西省平顺县北耽车乡实会村 |
分类 | 古建筑 |
时代 | 五代至清 |
编号 | 第三批第112项 |
登录 | 1988年1月13日 |
历史
大云院由幽州僧人奉景祖师创建于五代后晋天福三年(938年),原称仙岩院,又称大云寺。初为草庵,天福五年(940年)三月,动工修建佛殿和方丈室,至开运三年(946年)奉景开始在方丈室讲经。后周显德元年(954年)建塔,北宋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改称大云禅院。明清两代均有修葺。
建筑
现存建筑有山门(天王殿)、中殿(弥陀殿,又称大佛殿)、后殿及两庑,寺外有七宝塔,其中大佛殿和七宝塔为五代所建,余为清代建筑。大佛殿是中国现存仅有的几座五代时期建筑之一[1][2]。
大佛殿面阔三间,进深六椽,单檐歇山顶。殿出檐深远及平缓,四周18根檐柱均有卷刹和轻微侧脚。每开间有一补间铺作。当心间补间斗拱居中,两次间补间斗拱向外移。柱头及补间斗拱均为五铺作双抄偷心造。唐-五代时期栌斗直接坐于柱头,区别于后期普遍使用普拍方的习惯。此建筑是中国现存建筑中使用普拍枋的最早实例。
室内由于使用了减柱法仅有两根金柱,使得殿内有宽阔的礼佛空间。室内大梁上架驼峰,其上加立一根童柱(又称蜀柱)连接大叉手。
- 大佛殿内部梁架
- 大佛殿大叉手和驼峰
- 柱头斗拱,栌斗下方长条为普拍方
大佛殿原本四壁均有壁画,目前只保存了东西壁的五代壁画[3]。大殿东壁绘有维摩诘经变图,中心壁背光图案为观世音菩萨和大势至菩萨。
七宝塔位于寺外西南,为青石材质,建于后周显德元年(954年),高6米。七宝塔原七层,现存五层。其2000年5月30日晚被盗,塔面浮图丢失。
保护
1988年1月13日,大云院公布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类,编号3-112,年代为五代至清[4]。
2015年,国家投资200余万元对大云院本体进行维修,重点解决屋面、地面的渗水问题[5]。
参考文献
- 连达. .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7: 6–8. ISBN 978-7-302-47036-6.
- 姜铮等. .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8: 26–27. ISBN 978-7-302-50363-7.
- . 文物出版社. 2004: 337. ISBN 7-5010-1525-2.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988-01-13 [2020-0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04).
- 王学涛. . 新华网. 2015-04-06 [2024/03.06] (中文(中国大陆)).
图库
- 七宝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