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勳位瑞星大綬章
大勳位瑞星大綬章(:/)是大韓帝國的勳章,低於大勳位金尺大綬章、高於大勳位李花大綬章。
瑞星大勳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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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章 | |
由大韓帝國皇帝授予 | |
類型 | 勳章 |
创立 | 1902年(光武6年)8月12日 |
国家 | 大韓帝國 |
狀態 | 廢止 |
分类 | 大勳位瑞星大綬章 |
級別 | |
上級 | 大勳位金尺大綬章 |
下級 | 大勳位李花大綬章 |
副章 |
概要
1900年(光武4年)4月17日,大韓帝國依據第13號《勳章條例》設立金尺、李花、太極、紫鷹四個勳章。1902年(光武6年)8月12日,高宗下詔增設瑞星大勳章,其位次位於金尺大勳章之後、李花大勳章之前。瑞星章的名字源於「國初故實」,[1]不設等級,授予大韓帝國皇帝的皇親以及文武官員中有功績者,依據皇帝特旨授予。
參考資料
- 《朝鮮王朝實錄·高宗實錄》42卷,高宗39年8月12日條:十二日。 詔曰: "曩年所頒勳等, 未始不備, 而其在因時制宜之方, 不可無從道變易之美。 玆加定瑞星大勳一章, 蓋亦取義於國初故實也。 其位次, 則列於金尺李花之間, 務令循序漸進。 凡我臣工, 其各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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