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伯科维茨

大衛·理查德·伯科維茨英語:1953年6月1日),原名理查德·大衛·法爾科(),人称「山姆之子」()。他被親生父母抛弃數日后,由伯科維茨一家收养。

大衛·伯科維茨
David Berkowitz
原文名
出生理查德·大衛·法爾科()
(1953-06-01) 1953年6月1日
 美國紐約州紐約市布魯克林區
别名
  • 山姆之子()
  • .44口徑殺手()
刑事处罚連續6項終身監禁
定罪
  • 二級謀殺
  • 二級謀殺未遂
谋杀
受害者数量6死7傷[1]
谋杀时间段
1976年7月29日 (1976-07-29)-1977年7月31日 (1977-07-31)
武器.44口徑鬥牛犬左輪手槍
被捕日期
1977年8月10日 (1977-08-10)

伯科維茨曾用小刀襲擊過數名路人,之後於1976年買入一把.44口徑鬥牛犬左輪手槍,用其向路人近距離隨意射擊。在接下來的一年之内,他不斷犯下類似罪行,警方最初一籌莫展,還在被害人遺體附近發現他留給警方的嘲笑信,除了「山姆之子」,他還曾自稱死亡爵士(Duke of Death)、怪物(monster)、約翰惠提斯(John Wheaties)。犯案地點分佈於皇后區、布魯克林區及布朗克斯區造成6死7傷被害人多為30歲以下的白人女性,多擁有一頭深色長髮。此外,伯科維茨的名字經常出現在全美各地報紙的頭條。

伯科維茨原被稱「點四四口徑殺手」,但而後在一封致媒體的信中寫道自己是“山姆之子”,這便是其同名外號的由來。 伯科維茨被捕後,聲稱「山姆之子」是鄰居山姆卡爾(Sam Carr)所養的高齡6000歲,被惡靈附身的黑色拉布拉多教唆他犯下罪行。而後也曾向警方說明自己非獨自犯案,世界上仍有其他「山姆之子」在逃,然而警方並不採信。

經由1名證人指證,伯科維茨於1977年8月10日被警方收押。

伯科維茨背後是否有邪教或團體涉案,至今仍有爭議。

1978年6月12日,在紐約阿蒂卡刑事法庭,被證實精神正常的伯科維茨因其謀殺罪行被判6項連續終身監禁

影視資料可見山姆之子

  1. . [2020-05-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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