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排竹
大排竹,是臺灣臺南市白河區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位於該區西部中央凸出部分的北側。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包括大竹里不含東北部、永安里北部中央凸出部分的西北大半部、庄內里西北部邊界地帶、昇安里西南部凸出部分的西部。[1][2][3][4]
本地區境內主要聚落為大排竹、下庄仔、竹圍仔,其中大排竹聚落設有大竹國小。另外,白河國中的一小部分位於本地區東部邊界地帶。[1][2]
歷史
台灣日治初期,大排竹地區為一街庄,稱為「大排竹庄」(舊制街庄),隸屬於下茄苳北堡。該庄昔日西北邊及北邊西段與土溝庄為鄰,北邊東段與海豐厝庄為鄰,東邊為埤仔頭庄,南邊為店仔口街、頂秀祐庄、本協庄,西邊為下茄苳庄。[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11日,全台廢縣廳改設二十廳,該庄隸屬於鹽水港廳。[5]1904年(明治三十七年)4月1日,該庄編入「海豐厝區」,隸屬於鹽水港廳。[6]1906年(明治三十九年)4月1日,鹽水港廳內管轄區域調整,該庄仍隸屬於「海豐厝區」。[7]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25日,全台合併二十廳為十二廳,海豐厝區改隸屬於嘉義廳。[8]1920年(大正九年)10月1日,全台地方制度大改正,廢十二廳改設五州二廳,該庄改制為「大排竹」大字,隸屬於臺南州新營郡白河庄(新制街庄)。[9]1943年10月,白河庄升格為白河街。
戰後白河街改制為白河鎮,隸屬於臺南縣,大字亦改制為里。1950年(民國39年)10月25日,雲、嘉、南分治,白河鎮仍隸屬於臺南縣。[10]2010年(民國99年)12月25日,臺南縣、市合併為直轄臺南市,白河鎮改制為白河區。
聚落
本地區發展較早的聚落為大排竹、下庄仔、竹圍仔,在日治期初期的官方地圖上已有記載。[1]
交通
市道165號是後庄至官田的道路,經過本地區最南端,為白河市區外環道的一部分。由該道路(大方向)北行繞過白河市區北側可前往嘉義縣水上鄉東部、中埔鄉西部下六地區的後庄,並止於省道台18線路口;南行繞過白河市區西側及南側可前往東山區、六甲區、官田區,並止於省道台1線路口。[1][2][11]
市道172甲線是後壁至白河的道路,經過本地區西南部。由該道路西行可前往後壁區下茄苳地區,並止於台鐵後壁車站前的省道台1線路口;東行可前往白河市區,並止於市道165號路口。[1][2][11]
區道南89線是三角潭至白河的道路,其南側端點位於本地區最南端的市道165號路口,由此向北可經過大排竹聚落。[1][2][4]
區道南91線是嘉田至白河的道路,其南側端點位於本地區最南端的市道165號路口,由此向北北西可經過大排竹、下庄仔兩聚落之間。[1][2][4][12]
學校
- 白河國中(西北側一小部分,其餘位於本地區東鄰埤子頭地區境內)
- 大竹國小
參考文獻
- . 臺灣總督府. 1904年.
- .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 [2021-07-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30).
- .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 [2021-07-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30).
- . 內政部. 2005年10月.
- . 臺灣總督府府報. 1901-11-11, 第1054號: 16–17.
- . 明治三十七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 1904-03-31: 0013–0018.
- . 明治三十九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 1906-02-14: 0277–0304.
- . 臺灣總督府府報. 1909-10-25, 第2819號: 69–83.
- 台灣總督府、台灣日日新報社合編 (编). . 成文出版社. 1921年.
- 王世慶. .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1991-06-30.
- .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30).
- . 中華民國內政部. 2006年4月.